新规:同一银行开卡不超4张

03.01.2016  13:05

  法制晚报报道,1月1日起,同一客户在同一商业银行开立的借记卡原则上不超过4张。昨天上午,工行、建行、招行等均表示,目前已经按照规定实行新则,并在办理业务时告知客户。近日,各银行将对超过4张以上借记卡的客户进行核查,一旦发现非本人意愿办理的,会中止服务并消卡。

(图片来源:法制晚报微信公号)

  近日,银监会下发《关于银行业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规定2016年1月1日起同一客户在同一商业银行开立的借记卡原则上不超过4张。同一代理人在同一商业银行代理开卡原则上不得超过3张。代理开立的借记卡,需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柜面办理卡片启用后方可使用。此外,通知还明确要求银行严格执行银行账户实名制,对借记卡数量、开办流程进行把关,重点把控银行借记卡代办流程及代办人员信息等。

  昨天上午,工商银行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已经在官网上公布了通知,此外在办理业务的时候也会告知客户,近日将对超过4张以上借记卡的客户进行核查,一旦发现非本人意愿办理的,会中止服务并消卡。此外,招行、建行、农行等银行均表示,已经按照规定实施新则,近日将会核查4张以上借记卡的客户。据了解,此前银行规定,同一客户的借记卡开卡数量最多为10张。

  “此次的通知是银监会下发到各个银行的内部文件,主要是为了遏制银行卡买卖等行为,防止电信诈骗的销赃。”招商银行相关负责人表示,以往的电信诈骗案中,诈骗人员在得手后会迅速将资金分成小数目的款项,通过网上银行转移到几张甚至几十张银行卡中,化整为零,然后再从ATM机里将钱取走,这一过程也会大大增加案件侦查难度。而这些银行卡有的是持卡人自己卖给他人,有的是居民身份证丢失后,被人冒名开卡。(完)

[责任编辑: 董丽萍 ] [编辑: 董丽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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