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区多措并举做好刑事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

13.06.2018  23:27

  和平区司法局深入落实市司法局党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关于积极探索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的部署,积极协调整合资源,着力突破机制瓶颈,多措并举做好试点工作。截至5月底,和平区共指派律师承担刑事辩护法律援助服务120件,覆盖率达100%。

  一是稳妥推进机制创新,优化律师执业条件。和平区司法局研究制定了符合工作实际的《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构建畅通的衔接机制,着力降低在通知辩护、申请、指派等环节的合理时间损耗,确保第一时间完成审批指派。《实施意见》创新实现了区法院、区司法局、公安和平分局三家联合发文,将为律师执业提供便利条件的内容纳入其中,特殊情况下,区看守所允许法律援助指派的辩护律师优先申请会见,使辩护律师能够获得更充足的工作时间。

  二是储备资源激励参与,全面覆盖辩护需求。和平区司法局从人员保障和经费保障两方面入手,多方协调政策,整合资源,确保《实施意见》承诺的服务对象百分之百获得无偿法律援助服务。在人员保障方面,积极发动律师参与,成立法律援助律师库,第一批选派35名政治素质高、专业能力强、执业经验多、热心公益法律服务的律师参与刑事辩护全覆盖工作,后续还将不断充实律师库成员。在经费保障方面,和平区政府足额补齐刑事辩护全覆盖工作所需经费缺口,和平区司法局细化明确补贴事项及标准,确保各项补贴及时全额发放到位。

  三是优胜劣汰综合施策,着力提高辩护质量。和平区司法局着力强化刑事辩护全覆盖工作质量管理,实行综合考察评价。建立参与刑事辩护全覆盖律师的准入退出机制,做到律师入库有审核,退出有标尺,凡在服务态度、承办案件质量方面出现问题,或在案卷质量检查中出现不合格等情况的律师,将退出法律援助服务工作,并在两年内不予重新吸纳;建立部门联络沟通机制,区政法各部门之间定期交流全覆盖工作情况,对律师的尽职情况予以综合评估,对存在风险隐患的行为及时提醒制止,列入负面清单,对情形较重可能影响辩护质量的,及时调整更换律师人选;构建律师意见反馈机制,及时收集律师的意见建议,适时组织法官、律师研讨交流,不断推进刑事辩护全覆盖工作机制顺畅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