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商务委关于印发天津市鼓励进口产品目录的通知

06.06.2016  19:20
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外贸回稳向好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27号),进一步发挥进口对拉动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城市功能建设、提升口岸辐射功能的作用,市商务委牵头修订了《天津市鼓励进口产品目录》,拟据此会同市级财政部门对我市符合条件的企业进口有关设备和产品给予资金支持,现予印发。
  特此通知。
  
  附件: 天津市鼓励进口产品目录

2016年6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