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商务委召开规范区级公共服务事项工作会议

14.06.2018  11:37
  为深入贯彻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政务一网通”改革方案》(津政发〔2018〕14号),确保各区公共服务事项统一、名称统一、标准统一。6月7日,市商务委召开规范区级公共服务事项工作会议,16个区商务主管部门和委机关相关处室共37人参会,刘志勇总会计师出席会议。
  会上,市商务委审批处对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在“政务一网通”改革中涉及的公共服务事项、收取和开具的各类证明、凭身份证办理事项进行了明确,印发了《区级商务主管部门公共服务事项指导目录》及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指导范本,并就“政务一网通”改革工作的相关问题与区级部门进行交流解答。最后,刘志勇总会计师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切实推动审批服务理念、制度、作风全方位深层次变革,解决好企业群众办事的难点、堵点和痛点问题。二是要加强部门协同,市商务委和区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业务沟通和工作协调,突出最大限度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切实把区级公共服务事项的底数搞清楚、标准搞清楚、程序搞清楚。三是要抓好落实,所有服务事项的办理指南,要力求企业群众看得懂、弄明白、易操作。要锐意进取,大胆创新,确保商务领域的整体改革真出成效。
  市区两级商务主管部门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着力打造“宽进、快办、严管、便民、公开”的服务模式,通过删繁就简、提速增效来展示更加高效的服务型商务机关,努力打造更有活力的市场,真正让企业群众成为审批改革的监督者、推动者和受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