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与市编办等四部门合力推进公证体制改革机制创新工作

20.11.2017  19:36

  为全面贯彻落实《公证法》和司法部、中央编办、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公证体制改革机制创新工作的意见》要求,市司法局与市编办、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联合出台《关于推进天津市公证体制改革机制创新工作实施方案》。

  《方案》围绕全面依法治国对公证法律服务的新要求,坚持《公证法》对公证机构的基本定位,按照中央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指导意见的要求,对“公证机构事业单位类别划分”、“备案制编制管理制度创新”、“公证机构自主管理权落实”、“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及分配激励机制完善”以及“财务管理制度完善”等五方面内容进行明确和细化。《方案》的出台,为优化全市公证机构体制机制、激发公证机构及公证人员活力提供有力政策支持,标志着我市公证体制改革机制创新工作已经入深层次阶段。

  下一步,市司法局将重点推动《方案》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积极完善配套扶持政策,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对公证服务的新需求,引导全市公证行业为建设“五个现代化天津”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