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怡副理事长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的公示

03.11.2016  02:00

  根据《天津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办法》(津财行政[2013]77号)要求,现将王怡副理事长赴爱丁堡参加会议的经费支出情况公示如下:

  1、机票费:26064元

  2、伙食费、公杂费、住宿费:10969.53元

  3、照相费:55元

  4、使馆费:2490元

  5、电汇大会会议费手续费:200元

  合计金额:39778.53元

  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年11月2日至2016年11月8日。

  受理单位:市残联办公室

  联系电话:23935613

  天津市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

  201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