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妻不育诉离婚 法院依法判不离

18.03.2016  16:22

  新华社太原3月18日电(记者刘怀丕) 为了要孩子而共同努力几年的一对夫妻,最终因为迟迟没有到来的孩子站到了离婚的原被告席。近日,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离婚案件,男方起诉离婚的缘由主要是认为女方不能生育。

  原告刘某(男)与被告曹某(女)2009年恋爱认识,2010年办理结婚登记。原被告双方婚前婚后感情较好,结婚五年多时间双方没有婚生子女,曾遍寻名医,尝试各种方法怀孕,终究未能实现。于是双方开始争吵,发生各种矛盾。刘某认为是被告曹某不能生育,遂向法院起诉离婚。

  庭审过程中,法官发现刘某与曹某感情并无任何根本矛盾,如有吵闹也总是因为孩子,婚姻法明确规定了离婚的几种法定情形,但其中并不包括婚姻双方的任何一方不能生育,作出了不准离婚的判决。法官进行调解,劝说双方再给孩子到来一个机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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