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知识问答

06.01.2016  17:37

  三十、《土地登记法》有哪些情形不予登记?


  答:《土地登记法》中以下情形不予登记:(1)土地权属有争议的;(2)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尚未处理或者正在处理的;(3)未依法足额缴纳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税费的;(4)申请登记的土地权利超过规定期限的;(5)其他依法不予登记的。


  三十一、探矿权最长保留期限是多少年?


  答:探矿权最长保留6年。每次保留2年,最多保留3次。

滨海旅游区域将建社区服务中心
项目计划2020年投用     从中新天津生态城获发改委
生态城厚植投资兴业土壤
出台一系列让企业“看得见”“摸得着”“用得上”举措发改委
马克思主义指引中国成功走上康庄大道
── 二论习近平总书记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