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海洋局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26.12.2016  16:34

                                   

2016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三个国家宪法日,也是我国第十六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为提高全局系统的法律意识,12月4日上午,天津市海洋局开展了以“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机关”为主题的国家宪法宣传日宣传活动。活动采取张贴宪法宣传海报和发放宣传册等多种形式,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从而进一步提高海洋局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提升法律素养,使全市海洋局系统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300余册,张贴宣传海报30余份,宣传的主要内容具体包括我国宪法的沿革、修订的历史和发展的历程、我国现行宪法的制定过程及特点、以及宪法内容和宪法知识普及等。通过宣传,大力传播法治文明,倡导法治理念,使法律观念更加深入人心。

下一步,市海洋局将按照《市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天津市海洋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要求,开展更多种行之有效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