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国税局三项措施确保企业所得税工作稳步开局

14.02.2016  10:09

  2016年,面对经济形势依然低迷,税收压力不断加大的严峻形势,青海省国税局积极安排、提早部署,加大三项工作力度,确保企业所得税管理工作稳步开局。
  一、抓税源,强管理,企业所得税重点税源监控力度再加大。新年伊始,青海省国税局根据2015年企业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和对企业所得税收入的贡献程度以及税源监控的连续性,对企业所得税重点税源企业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重点税源企业由原来的62户扩大为65户。对新纳入2016年企业所得税重点税源的企业,省国税局督促主管税务机关及时做好与企业的沟通,使其充分了解开展重点税源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取得企业的理解支持,保证税源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二、抓学习,强培训,企业所得税业务学习交流力度再加大。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底陆续下发的企业所得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管理办法以及全国推广自主创新示范区所得税政策等,青海省国税局于元月下旬联合省地税局、省科技厅共同开展了企业所得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视频培训。通过培训,一方面使各级国税局、地税局从事所得税管理的人员交流学习了政策知识,提升了业务能力;另一方面帮助省内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财务人员正确理解税收政策,避免纳税误区。
  三、抓政策,强落实,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执行力度再加大。元月份开始,青海省国税局积极督促、指导各地加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的贯彻落实力度,积极开展政策宣传培训,确保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在2015年四季度所得税申报中正确、及时享受优惠政策,确保政策落实到位,有效释放政策红利。截止2015年四季度,国税管辖的2992户企业享受了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减免企业所得税额97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