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资委关于报送国有企业房产土地管理信息的通知

24.03.2017  17:12

 

各市管企业: 按照《市国资委关于对天津市国资监管清单部分事项进行修改的通知》(津国资法规[2016]28号)的要求,为全面、系统了解市管企业房产土地管理情况,进一步履行好出资人监管职责,请各市管企业仔细梳理市管企业及所属各级独资、控股企业2017年一季度房产土地信息,认真做好国有企业房产土地管理信息季报表填报备案工作。 一、报送要求: 1、请用文字简要概述2017年一季度市管企业房产土地处置完成情况(包括土地使用权面积、建筑面积及盘活金额等);2017年度二季度房产土地拟处置情况。 2、请认真梳理、仔细填报国有企业房产土地管理信息季报表。 3、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XX集团国有企业房产土地管理信息报表(X月X日)”,表格用A4纸。 二、报送时间: 请各市管企业于2017年4月10日(周一)前,将加盖集团公章的书面材料报送至市国资委企业管理处,同时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至[email protected]邮箱。 《国有企业房产土地管理信息季报表(第一季度)》请从[email protected]邮箱中下载。 附:《国有企业房产土地管理信息季报表(第一季度)》         联系人:翟亚莉、张姝        联系电话:83607338 传真:23308206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2017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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