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家庭暴力说“不” 姐妹兄弟一起来 ——天津市开展11.25国际消除对妇女暴力日主题宣传活动

07.12.2016  23:33

  为发动更多的公民和社会组织关注反家暴工作,加入“消除性别暴力16日行动”,11月25日国际消除对妇女暴力日当天,市妇联在西青区举办了以“向家庭暴力说不花香扮靓平安幸福家”为主题的反家暴宣传活动,各区妇联也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反家暴宣传倡导活动。全市各级妇联一起行动,号召大家携起手来,为创造一个没有针对妇女暴力的社会贡献力量。

主场活动丰富多彩

  西青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劲、市妇联副主席闫英霞出席活动,西青区妇联,西青区各街镇、村居妇联,西青区中北镇法庭、社区居民和平安家庭代表,市妇联权益部等参加活动。

  活动中,与会人员观看了反家暴宣传片《三分钟读懂反家暴法》,专业律师结合具体案例讲解了家庭暴力人身安全保护令、家庭暴力告诫书等制度,让大家对法律条款有了直观的认识。

  活动为溪秀苑社区反家暴志愿服务队授旗。服务队将依托社区网格化管理,在走家入户过程中,随时排查和发现家庭暴力隐患,及时介入调解,开展教育引导,使家庭成员之间相互关爱,相互宽容,争创平安幸福家。西青区妇联还委托天津市格莱德心理咨询有限公司成为区受暴妇女心理危机干预机构。

  社区反家暴志愿者发出倡议,号召大家学法懂法、从我做起,对家庭暴力行为“零容忍”,鼓励和支持受暴者勇于向家庭暴力说“不”,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让施暴者不敢为、不能为,让家庭暴力无处遁形。共同携手,人人参与,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共建平安幸福社会贡献力量。

  闫英霞副主席在讲话中指出,妇女是推动社会发展和进步的重要力量,应该获得尊重和保护。习近平主席在全球妇女峰会上指出“我们要努力消除一切形式针对妇女的暴力,包括家庭暴力”。今年的3月1日,我国首部《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是我国法治建设、人权事业、妇女儿童事业发展进程中具有历史意义的一件大事。我市各级妇联组织在推动全社会共同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做了大量工作。联合主流媒体宣传反家暴知识、开展反家暴培训、制作海报面向社区解读反家暴法、建立联动机制贯彻落实人身安全保护令及家庭暴力告诫书制度、建立妇女法律心理帮助中心、发挥“一线一信一访一网四级”信访维权网络服务作用等等,通过一系列举措切实维护家暴受害妇女的合法权益。

  针对今后的反家暴工作,闫英霞副主席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进一步加强公民反家暴意识提升,通过半边天家园、妇女儿童权益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妇女法律心理帮助中心等载体,做好妇女儿童的维权服务,增强公民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意识与能力;二是进一步推动创建反家暴多部门合作机制,密切配合公安和法院系统认真执行《反家庭暴力法》相关规定,细化落实家庭暴力告诫和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积极联合民政、司法、卫生等有关部门做好家庭暴力受害人的庇护救助、法律援助、伤情鉴定、心理疏导和加害人的教育矫治;三是进一步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发挥社会组织的专业优势,开展家庭暴力受害妇女群众的救助,发动社区巡逻队、平安志愿者等社区建设的骨干力量,积极参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宣传倡导和干预服务;四是进一步与平安家庭创建工作有机结合,发挥平安家庭示范户的模范带动作用,及时开展家庭关系指导和五无五防知识宣传,引导家庭成员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促进家庭和谐和社会稳定。

  活动最后,与会人员还进行了鲜花传递活动,大家将代表着反家暴信心和决心的鲜花手手相传,将反家暴的力量传递到每个人,营造全社会共同反对家庭暴力的氛围,用花香扮靓幸福平安家,用平等友爱建设和谐平安社会。

  为扩大宣传效果,活动现场外还摆放了“向家庭暴力说‘不’”的展牌,向过往群众介绍了什么是家庭暴力、遭遇家庭暴力如何开展自救和寻求他助、家庭暴力如何搜集证据、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和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等反家暴知识,吸引了大量居民驻足观看和交流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