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地震现场应急工作队纳入全市应急队伍统一建设管理

26.03.2020  21:30

日前,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天津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办法》,部署全面加强本市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提高各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能力。《办法》详细规定了各级应急救援队伍的组建原则、队伍建设、管理机制和运行保障等内容。按照《办法》,28支市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纳入全市应急队伍统一建设管理,由市地震局组建的地震现场应急工作队作为其中之一也被列为其中。该队主要负责开展地震现场协同救援、流动监测、烈度评定、建筑物安全鉴定、地震灾害调查评估、科学考察、新闻与社会宣传等工作。

天津市地震现场应急工作队成立于1983年,现有来自于地震监测预报、地震灾害风险防治、地震应急等防震减灾各条战线的队员31名,历年来先后参加了汶川8.0级、尼泊尔8.0级、芦山7.0级、精河6.6级、唐山4.5级等十余次地震现场应急工作,圆满完成了现场灾害调查和烈度评定等任务,受到当地政府和上级部门的充分肯定。

      下一步,天津市地震现场应急工作队将坚持忠实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授旗仪式上的重要训词精神,始终做到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依据《办法》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作风过硬、本领高强的应急救援力量。(震害防御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