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三个坚决禁止”——学习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有感

08.11.2016  20:09

  新华网天津11月8日电 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专题研究了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在10月24日至27日召开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上,又专题研究了全面从严治党,至此,中央已经对“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都进行了系统研究和部署。

  六中全会指出,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组织保证,党的各级组织必须自觉防范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种种偏向。通过学习六中全会精神,我们作为国有企业党组织,必须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二十字”好干部标准,不断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

  六中全会提出了要做到“三个坚决禁止”,一是坚决禁止跑官要管、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行为;二是坚决禁止向党伸手要职务、要名誉、要待遇行为;三是坚决禁止向党组织讨价还价、不服从组织决定的行为。联系国有企业的实际情况,这“三个坚决禁止”抓住了矛盾的主要方面,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在我们的一些干部身上,都或多或少地有所表现。

  跑官要管、买官卖官、拉票贿选主要表现在:为了个人的升迁,有的干部到处拉关系、跑门路,找关键人物,名义上是“毛遂自荐”,实际上是向组织和领导要“乌纱帽”。如果感觉自己出面不方便,就委托领导、战友、老乡、同学当说客给予关照。有的干部信奉“又跑又送才能动”,投其所好,贪的送钱财,色的送美女,有点“文化品味”的就来个“雅贿”,古玩、字画献上。有的干部在民主选举、民主测评前,搞非组织活动,私下动员参会人员给其投票。

  向党组织要职务、要名誉、要待遇主要表现在:有的干部感觉自己在某个级别的职务上任职时间很长了,就应该往上提一提了。有的干部感觉自己在某一方面的工作有成绩、有贡献,就应该考虑提拔一下了。有的干部总是和别人作比较,别人提了他也要提,别人没提他也要提。有的干部不仅是要职务,还要名誉、要待遇,评功评奖要考虑,工资奖金要多拿。

  向党组织讨价还价、不服从组织决定主要表现在:有的干部自认为自己有“不可替代性”,领导交派一项艰巨任务时,认为是有求于他,就“拿一把”,趁机给领导提附加条件,满足自己私利。有的干部从个人角度出发对待组织决定,如到条件艰苦、问题困难多的单位就不愿意去,视组织决定为儿戏。

  以上种种问题和表现,归根结底都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出了问题,是“官本位”意识的集中体现,是个人私欲膨胀的结果。如果让这样的干部实现他们的愿望,他们会在更高的平台上更加为所欲为,会通过手中的权力更加变本加厉地谋取私利。这些干部是典型的“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必须坚决杜绝。

  干部队伍建设事关国有企业兴衰成败,一个国有企业如果没有一个好的用人风气,是会出大问题的。把好“选人用人关”,是国有企业各级党组织的重要政治责任。各级党组织必须匡正选人用人风气,选拔任用干部必须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必须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要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通过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国有企业健康持续快速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中国铁建大桥局集团李少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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