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实现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互联互通

20.06.2016  23:06

 
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北京市、天津市相关领导共同启动退税互联互通机制

            6月17日,京津离境退税互联互通签约仪式在北京首都机场举行。在签约仪式上,北京市国税局、天津市国税局负责人共同签署了《离境退税互联互通协作备忘录》。

            根据该协作备忘录,双方将本着严谨、务实、高效的原则,构建互联互通环境,在全国率先实现离境退税跨省互联互通。同一境外旅客同一日在京津区域内同一退税商店购买符合退税条件的个人物品金额达到500元人民币,在90天内即可自主选择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或天津滨海国际机场办理离境退税。

            签约当天,从北京首都机场离境、此前曾在天津旅游购物的意大利籍游客萨缪尔?罗西申领到了217.35元人民币退税款,这让他成为离境购物退税跨省互联互通的第一位境外受益旅客。

            此次合作是京津两地国税局结合离境退税,立足京津冀协同发展大局取得的新突破。北京市于2015年7月1日率先实施离境退税,天津市于2016年1月1日实施。双方自2015年7月开始共商互联互通事宜,多次交换意见,积极解决互联互通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拟定了《京津离境退税互联互通工作方案》。在实际操作中,双方共同使用北京市国税局研发的离境退税管理系统,通过共用系统,构建高效、畅通的京津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网络,实现跨区域购物、跨区域退税的互联互通和互认互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