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区组织处级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

02.09.2016  15:05

  近日,根据《和平区处级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暂行规定》,和平区法建办、区委组织部、区司法局分别对全区7名2016年处级领导干部拟任人选,举办处级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

  此次考试包含了《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天津市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等涉及公共事业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的法律法规,覆盖了处级领导干部所应掌握的基本法律知识。试卷具有一定的综合性、专业性和可应用性,考试题型为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简答题和论述题,整场考试历时1小时。应考人员全部参加考试,参考率100%,合格率100%。

  通过法律知识考试,增强了拟任干部的法律意识,极大地推动了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知法懂法,增强民主法治观念,依法履职,更好地为人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