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农委组织处级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

29.04.2016  01:03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促进领导干部学法、懂法、用法,树立法治思维,进一步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近日,天津市农委组织对拟新提拔的8名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了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考卷分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论述题四部分,内容涉及依法行政基本常识、《宪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方面法律知识,采取书面闭卷形式进行。考试旨在不断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依法执政水平,促进领导干部提高运用法律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委法规处建立了市农委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题库,考试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通过严格考试程序,使“考法”成绩不仅成为选人用人的依据,也提高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积极性。8名参加考试人员全部合格,成绩存入个人档案,作为提拔使用的主要依据。

参考人员在考试结束后表示,通过考试加强了对法律知识的了解,是一次很好的充电机会。同时,考试也是检验干部法律水平和依法管理能力的重要手段,更好地体现为民掌权、为民选好公仆的法律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