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首次处罚买卖驾驶证记分 "分耗子"被拘罚款

08.08.2015  11:45

  买卖驾驶证记分属于违法行为,但有些人竟然堂而皇之地把买卖驾驶证记分的小广告张贴在了交通指示牌上和小区的墙上。日前,警方通过这些小广告查获了5名买卖驾驶证记分违法嫌疑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5名“分耗子”受到了拘留并处罚款的处罚。据了解,这是本市首次对买卖驾驶证记分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小广告贴上交通指示牌
  近日,在东丽区津昆桥一带,一些交通指示牌被“处理违章  收驾照分”的小广告“毁了容”,另外,一些小区的墙上也被贴上这样的小广告。
  发现这一情况后,东丽警方迅速成立专案组,展开了暗中调查。最终,在查实证据后,民警对买卖驾驶证记分嫌疑人鲁某某进行蹲堵,将其抓获。据鲁某某交代,自从他把“买卖分”的小广告张贴出去之后,打电话询问的人很多,但是最终实现成功买卖的人就三四个,挣了不到1000元钱。
   一分多少钱没固定模式
  警方根据鲁某某交代,又将崔某某、徐某、吕某某、闫某某等4人抓获。据办案民警介绍,鲁某某作为一个中间人,把需要买分的人员的驾驶证和行驶证收到自己手里,然后和卖分的人取得联系,他再带着卖分的人员到相应交通队,拿卖分人员的驾驶证进行“消分”。卖分价钱没有固定模式,主要靠自行商谈,100元、200元不等。
   买分卖分都触犯法律
  据警方介绍,此次对鲁某某等人的处理,是本市首次对买卖驾驶证记分违法行为的处罚。7月30日,警方依法对鲁某某予以行政拘留10日罚款200元的处罚,对崔某某、吕某某、闫某某予以行政拘留7日罚款200元的处罚,对徐某予以行政拘留五日罚款200元的处罚。
  “买卖驾驶证记分‘风险很大’,如果违法行为背后涉及肇事、伤人等严重事故案件,买分者、卖分者都要承担法律责任。”市交管局法制办公室副主任庞宝山表示,不管是否牟利,即便是驾驶人用自己的驾驶证为亲朋好友“消分”,虽没有获取不当利益,但这种行为也触犯了法律。
   “零容忍”买分卖分
  交管部门提醒,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代扣、倒卖驾驶证记分属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对这种违法行为的态度是“零容忍”,一经查实将予以严厉处罚。市民如发现买卖驾驶证记分的违法行为可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进行举报。(记者  张清  通讯员  焦轩  刘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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