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驻市外办纪检组发出通知 提出廉洁过节有关纪律要求

27.12.2016  03:07

      2017年元旦、春节将至,近日驻市外办纪检组向市外办(友协)、市旅游局党组发出通知,提出廉洁过节纪律要求,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通知》指出,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廉洁过节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各部门各单位要紧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通过各种形式,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进一步增强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的自觉性,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
      《通知》要求,要严格遵守廉洁纪律,严防各类“节日腐败”。
      元旦、春节期间是“四风”和腐败问题易发多发期。全体党员干部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自觉做到“七个严禁”。一是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二是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三是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四是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五是严禁以任何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和奖金;六是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七是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通知》强调,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通知》和廉洁自律要求,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紧盯重要节点,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本单位执行廉洁自律的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坚决杜绝“四风”问题发生,确保节俭文明廉洁过节。
      驻市外办纪检组将对双节期间廉洁过节的有关事项进行督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顶风违纪的要严肃查处,坚决追究直接责任人及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驻市外办纪检组举报电话58368646;举报邮箱 [email protected] ,接受群众的监督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