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管部门出台10大举措 严惩酒驾飙车等违法行为

27.10.2015  15:32

  天津频道 即日起,交管部门出台10大举措,严惩酒驾、飙车、货车野蛮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举措1严管高速公路秩序

  高速交警实行24小时勤务,启动全部执法站,对7人座以上客车、危化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逢车必查,严查客车超员、违法运输等交通违法。

  举措2严治货车野蛮驾驶

  以快速路、外环线、高速公路、国省干道,以及各施工工地、物流集散地周边道路为重点,对货车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强超强会等违法行为集中开展整治行动。

  举措3严惩危险驾驶犯罪

  每周开展集中行动,加强市区主干道路、国省道管控,加大对旅客运输车辆,校车严重超员、超速和违反危化品运输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化品等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危险驾驶行为的路面查处力度。

  举措4严查校车违法行为

  全面启动农村劝导站,增设执勤站点,在农村赶集、庙会、民俗等活动期间严查农村面包车超员、客货混装等交通违法行为。加强重点时段校车行驶路线的巡查管控,坚决杜绝报废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违法搭载学生上下学问题。

  举措5加密安全监控网络

  全天候开启22处缉查布控系统、111处省际和区县际电子卡口及18000余处视频监控,专人负责全天候开展网上巡逻及违法数据分析、违法线索布控,网上网下联动治理,提升动态管控能力。

  举措6清理车辆和驾驶人隐患

  对“五类重点车辆”中存在逾期未检验、未报废及交通违法记录超过3起、违法记分超过12分的重点车辆和驾驶人,客运车辆违反凌晨停运规定等隐患落地追查。防止不合格车辆、不安全驾驶人上路运营。

  举措7严格清理企业隐患

  每月对运输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对隐患突出、问题严重的,会同辖区交通运管、安全监管等部门集中约谈企业负责人,督促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对限期内仍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一律采取挂交通安全不合格单位标志措施,建议相关职能部门责令企业停业整顿,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责任。

  举措8严格清理道路隐患

  组织区县交管部门每月会同区县安全监管、交通运管等部门召开评析会,总结事故规律及趋势,对辖区内主要客运线路、旅游景区交通事故多发以及团雾多发路口、路段进行全面排查,实施综合治理。

  举措9强化执法培训和宣传

  深入公路客运企业、旅游客运企业、校车企业、危化品运输企业,就11月1日起校车或者旅客运输车辆严重超员、超速等纳入危险驾驶罪等法律知识进行全覆盖面对面宣教。

  举措10曝光违法隐患问题

  对危险驾驶犯罪案例、重点运输企业、重点车辆、重点路段等源头安全隐患及各类突出违法行为予以曝光。鼓励群众举报违法行为,曝光隐患,强化社会监督和舆论倒逼,推动问题解决。(完)

[责任编辑: 金鑫 ] [编辑: 金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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