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国税局多举措大力推进税收“黑名单”联合惩戒工作

28.10.2015  12:23
            海南省国税局按照总局的要求部署,大力推进税收“黑名单”联合惩戒工作,切实加强部门协作,加大舆论宣传,创新工作方法,理顺工作机制,形成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强大合力,使违法纳税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主要做法:
   一是推进制度化,规范工作开展。 对内,成立税收“黑名单”工作领导小组,发文明确各部门职责和操作程序,确保税收“黑名单”工作的有序开展。对外,主动参与“诚信海南”建设,与省发改委、省文明办等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单位加强协作,出台《海南省企业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实施办法》,并与相关单位共同签发《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方案》,大力推进联合惩戒工作。
   二是理顺工作流程,落实惩戒措施。 根据联合惩戒工作部署,对“黑名单”企业当事人采取更加严格的税收管理措施:在内部惩戒上,由纳服处直接将其纳税信用等级判定为D级,适用D级纳税人的管理措施,并将其列入稽查和出口退税重点监控对象,提高日后税务稽查的频率和从严把关出口退税的审核审批;在外部惩戒上,对欠缴税款的黑名单企业法定代表人办理边控手续,对其采取阻止出境措施,同时向参与联合惩戒单位推送“黑名单”企业信息,由相关单位对涉案企业当事人依法实施相应的联合惩戒措施,最大限度提高税务稽查的威慑力。
   三是依托政府平台,实现信息共享。 积极参与海南省企业信用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建设,将分散在政府各部门业务系统中的企业信用信息有机整合起来,形成完整的、动态的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借助社会舆论监督,促进纳税人诚信自律,不断提升税法遵从度。
   四是广泛宣传解读,营造舆论氛围。 加强与海南电视台、《海南日报》、《南国都市报》、海南在线、南海网等媒体的合作,及时发布对税收“黑名单”企业信息、典型案例和联合惩戒措施,对意图偷、逃、骗、抗的企业形成强大威慑,营造税收遵从的良好氛围。
   五是借力信息化,提升工作质效。 以实现税收黑名单工作流程化、标准化和自动化为目标,立足于信息化开发成果,对自主开发的2.0版税务稽查管理信息系统的功能进行拓展,新增了“黑名单”功能模块,可监控和筛选固定期间内符合公布标准的案件,并按照总局稽查局下发的公布模板格式自动产生“黑名单”信息,有效提高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六是创新国地税合作,形成强大合力。 在总局确定的国地税稽查合作项目上,创新性地增加了联合推进税收“黑名单”制度合作项目。每季度交换税收“黑名单”企业信息,定期在各自门户网站上发布对方提供的信息;对共同检查的案件联合公告,在国地税门户网站上发布的同时在双方海南日报版面上交替发布;加强与发改委等单位的沟通协调,定期整理国地税“黑名单”企业信息,并推送至相关单位实施联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