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全监管局会同天津保监局召开商讨会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

23.11.2017  11:37

  按照《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取消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在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渔业生产等8个高危行业领域强制实施。日前,为推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市安全监管局会同天津保监局、市安全生产管理协会等单位同志召开了专题商讨会,就落实国家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有关要求,对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有关法律政策、保险险种及费率、中介机构、预防费率的提取等七个方面内容进行了共同研究,并对近期工作进行了安排,确定了责任部门、任务和时间节点,确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稳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