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布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让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03.11.2015  17:03

  新华网天津11月3日电(记者刘元旭) 近日,天津政务网、天津机构编制网公布了天津市政府各部门和单位权责清单,市级部门和单位也在门户网站公布各自的权责清单。这是天津在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简政放权等方面推出的又一重要改革举措。

  记者在天津政务网上见到,公布的天津市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中,涵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和其他类10种行政职权,具体内容包括实施主体、职责、职权名称、法定依据、管理权限、运行流程、责任事项、监督方式等。

  天津市政府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天津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创新提出了“一份清单管边界”,大幅精简、取消和下放行政许可权。此次推行的权责清单制度,进一步将行政许可权一种职权扩展到10种行政职权,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整合为一张“权责清单”,使权力、责任和义务在一张清单上相互对应和有机统一,实现有权必有责、责权相统一。

  据了解,为做好权责清单制度工作,天津在“清权、减权、制权、晒权”四个环节前,增加“清规”环节。通过“清规”,对现行有效的187件市政府规章进行了全面清理,明确继续有效的规章122件,废止28件,修改28件,列入立法计划修改9件,确保了作为有关权力事项依据的市政府规章符合深化改革的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同时,在实施权责清单制度建设中,天津坚持把“减、放、调”挺在前面,研究制定了行政职权取消、下放、整合、转移的标准。通过清理审核,对各部门和单位上报的8842项行政职权,保留4676项,减少4166项,减少幅度47%。

  据介绍,清单并非一成不变。天津将建立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机构撤并、职能调整、简政放权的推进等情况,适时对权责清单进行调整更新。同时,将加强行政职权运行监督,督促各部门、各单位切实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履职尽责。(完)

[责任编辑: 金鑫 ] [编辑: 金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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