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积金贷款年利率本月起下调

03.03.2015  13:52

    天津频道 记者2日从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根据央行调息通知,自2015年3月1日起,天津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五年期以下(含五年)贷款年利率从3.75%调整为3.5%,五年期以上贷款年利率从4.25%调整为4%。

    对2015年3月1日(含2015年3月1日,以借据放款日期为准)以后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调整后的新利率执行。对2015年3月1日前已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执行原合同利率,不进行调整;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于2016年1月1日,按调整后的新利率执行。

    以住房公积金贷款70万元、贷款30年、等额本息还款方式为例,此次降息前月还款额为3443.58元,降息后月还款额为3341.91元,降息后借款人每月少还101.67元,30年总共减少利息支出36601.2元。与按揭贷款相比,同样以贷款70万元、贷款30年、等额本息还款方式为例,降息后住房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为3341.91元,按揭贷款月还款额4151.96元,住房公积金贷款每月还款额比按揭贷款少810.05元,30年总共少支出利息291618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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