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全面启动
新华网天津12月1日电(记者曾健) 11月30日,天津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全面启动。相关部门表示,天津市不动产统一登记主要实现了统一登记机构、统一登记注册、统一登记依据、统一信息平台等“四个统一”,同时通过下放部分登记权限到各区县的不动产登记事物中心,方便企业群众就近办理业务。
据介绍,即日起,天津市不动产登记涵盖的范围包括了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以及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但小产权房不在登记范围内。
天津市民范先生一早就来到今日刚刚挂牌的天津东丽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成为该区第一位领到新的《不动产权证书》的市民。范先生告诉记者,比起以前共8页的《房地产权证》,新证书虽然简化到只有4页,但项目设置更人性化了。新成立的“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办公效率也很高。
据了解,与原来的“房产证”等不动产权属证书相比,新的《不动产权证书》增加了镭射区,并增加了不动产单元号,这相当于不动产权利专属的唯一“身份证号码”。除了权利人、共有情况、坐落位置等信息,《不动产权证书》还增加了使用期限、取得价格和分摊建筑面积等内容,信息更加透明。
天津市东丽区国土分局局长李勇介绍,原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继续有效,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在今后依法办理不动产转移、变更等登记时予以换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今后,市民熟悉的《房地产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他项权证》、《林权证》、《海域使用证》等证书都不再颁发。
相关部门表示,统一登记启动后,将会实现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的统一串联。今后居民办理土地、房屋、林地等不动产产权证会提高效率。
此外,针对很多业主担心“房地产统一登记会对地产市场产生较大影响”,记者走访了天津多家地产研究部门,多数研究人士表示,目前天津市房地产市场情况比较稳定,房价也未出现明显波动,短期内影响不大。(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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