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起天津市个人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款80万元

24.05.2015  13:16

      天津北方网讯: 降低首付款比例,职工家庭购买首套自有住房的,首付款比例统一调整为不低于购房价款的20%,购买第二套及其他符合本市购房条件自有住房的,首付款比例由不低于购房价款的50%调整为不低于30%;提高贷款最高限额,职工本人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统一上调至60万元,职工及配偶双方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统一上调至80万元。   

      贷款条件、期限等其他贷款政策保持不变。市民可登录住房公积金互联网站(www.zfgjj.cn)、手机 APP查询,或者拨打住房公积金客服热线12329和官方微博“天津市住房公积金发布”,进一步咨询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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