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天津市中央及地方外经贸发展资金对外经济合作事项资金审核结果的公示
12.04.2017 23:37
本文来源: 商务之窗
公示期自2017年4月11日至2017年4月17日。对上述结果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以于公示截止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委反映。
联系人:张玮
电话:58665977 传真:58665558
附件: 2017年中央及地方外经贸发展资金对外经济合作事项资金拟支持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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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2017 2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