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产品奖励试行办法》出台并启动本年度申报工作

04.09.2017  18:31

为贯彻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中共天津市委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津党发〔2017〕22号)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新一轮中小企业创新转型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津政办发〔2017〕78号)有关精神,大力扶持培育“专精特新”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创新转型、提质升级,市中小企业局日前正式出台《天津市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产品奖励试行办法》(津中小企规〔2017〕1号)。

该办法明确了“专精特新”产品内涵,分别对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等特征进行了概括描述。其中,专业化是产品为大企业生产链条中某环节提供产业配套,性能优质,且年销售收入占本企业年销售收入的60%以上;精细化是产品质量管理体系完善,执行标准高、工艺精湛、品质精良,在全国行业细分市场中占据优势;特色化是产品含有地域文化元素、地方传统工艺特色,体现企业驰名商标、著名商标、老字号、天津名牌产品等品牌称号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新颖化是产品在外观、功能及用途等方面体现创意,在智能化、信息化、数字化等方面体现创新,并不断占据市场先机。“专精特新”产品应具备以上特征中的至少一项。该办法规定了申报奖励资金的条件。突出强调须符合五大发展理念和国家产业政策,符合环境保护、节能减排、资源综合利用、安全生产、产品质量安全、公共卫生等强制性标准,对自主创新和技术水平高、经济效益好、市场占有率高的产品择优支持。

为组织好本年度奖励资金申报工作,市中小企业局与市财政局制定印发了《2017年天津市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奖励申报指南》,与该办法同时发布,并通过政务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开。市中小企业局将以抓好该政策的实施为契机,引导促进更多的中小企业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发展之路,全力为打造一批专注于细分市场、技术或服务出色、市场占有率高的“单项冠军”创造更加优良的政策服务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