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公告(2014年11月19日)

27.12.2014  19:30

  天津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主任会议决定,天津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4年11月27日(星期四)上午在市人大常委会议事厅举行。现将公民旁听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民旁听会议议题安排

  11月27日(星期四)上午9时全体会议

  听取市人大法制委关于《天津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

  听取市人大法制委关于《天津市失业保险条例(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

  听取市人大法制委关于《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

  听取市人大法制委关于《天津市电力设施保护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

  听取市人大法制委关于《天津市医疗纠纷处置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

  听取市人大法制委关于《天津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

  听取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草案)》议案的说明

  听取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听取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办法(草案)》议案的说明

  听取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天津市学校安全条例(草案)》议案的说明

  11月28日(星期五)上午9时全体会议

  听取市人大内司委、教科文卫委关于法规草案分组审议情况的汇报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设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美丽乡村建设情况的报告

  11月28日(星期五)下午2时30分全体会议

  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室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和闭会期间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督办情况的报告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和闭会期间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听取和审议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和闭会期间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审议市政府关于天津市2013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处理决定落实情况的报告(书面)

  审议市政府对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检查专利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所提意见和建议落实情况的报告(书面)

  审议市政府对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和《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实施情况所提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

  汇报关于列席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有关情况(书面)

  表决地方性法规

  二、公民申请旁听会议的方式

  根据《公民旁听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办法》,每个会议单元(半天)安排15名公民旁听。公民欲旁听会议者,可直接给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处打电话申请报名。报名电话:83606427、83606429(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6时)。

  被确认旁听会议的公民,请按照旁听会议议题的时间,分别于上午8时30分、下午2时前到市人大常委会旁听公民接待室(天津市和平区解放北路201号),登记核对,凭本人身份证(户口不在本市的,同时携带居住证)领取旁听证,旁听会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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