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公告(2015年11月18日)

20.11.2015  09:47

  天津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主任会议决定,天津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5年11月26日(星期四)和11月27日(星期五)举行。现将公民旁听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民旁听会议议题安排

  11月26日上午9时 全体会议

  听取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天津市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草案)》议案的说明

  听取市人大法制委关于《天津市沿海边防治安管理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

  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草案)》议案的说明

  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天津市学前教育条例(草案)》议案的说明

  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天津市不动产登记条例(草案)》议案的说明

  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草案)》议案的说明

  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天津市海洋环境保护条例修正案(草案)》议案的说明

  11月27日上午9时 全体会议

  听取法规草案审议意见和分组审议情况的汇报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十三五”规划纲要编制情况的报告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路灯照明设施建设与管理工作的报告

  11月27日下午2时30分 全体会议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促进农民增收情况的报告

  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天津市少数民族权益保障规定》实施情况的报告

  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室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和闭会期间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和闭会期间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

  审议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和闭会期间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

  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

  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六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报告(书面)

  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天津市2014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处理决定落实情况的报告(书面)

  审议市人民政府对市人大常委会检查职业教育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所提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书面)

  汇报关于列席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有关情况(书面)

  表决地方性法规

  二、公民申请旁听会议的方式

  根据《公民旁听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办法》,每个会议单元(半天)安排15名公民旁听。公民欲旁听会议者,可直接给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处打电话申请报名。报名电话:83606427、83606429(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6时)。

  被确认旁听会议的公民,请按照旁听会议议题的时间,分别于上午8时30分或下午2时前到市人大常委会旁听公民接待室(天津市和平区解放北路201号),登记核对,凭本人身份证(户口不在本市的,须同时携带居住证)领取旁听证,旁听会议。

  特此公告。

滨海旅游区域将建社区服务中心
项目计划2020年投用     从中新天津生态城获发改委
生态城厚植投资兴业土壤
出台一系列让企业“看得见”“摸得着”“用得上”举措发改委
马克思主义指引中国成功走上康庄大道
── 二论习近平总书记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