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公告

24.05.2017  09:52

   (2017年5月23日)

  天津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主任会议决定,天津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17年6月1日(星期四)至6月2日(星期五)上午举行。现将公民旁听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民旁听会议议题安排

  6月1日(星期四)上午9时 全体会议

  传达学习贯彻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会议精神

  听取市人大法制委关于《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

  听取市人大法制委关于《天津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

  听取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办法(草案)》议案的说明

  听取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关于提请审议《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办法修正案(草案)》议案的说明

  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天津市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草案)》议案的说明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

  6月2日(星期五)上午9时 全体会议

  听取法规草案审议意见和分组审议情况的汇报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2016年度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情况的报告

  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书面)

  审议市人民政府对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我市机动车停车管理工作情况报告所提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书面)

  审议市人民政府对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我市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所提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书面)

  汇报关于列席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有关情况(书面)

  表决地方性法规

  二、公民申请旁听会议的方式

  根据《公民旁听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办法》,6月1日上午和6月2日上午分别安排15名公民旁听。公民欲旁听会议者,可直接给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打电话申请报名。报名时间为工作日的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6时。报名电话:83606427、83606429。

  被确认旁听会议的公民,请按照旁听会议议题的时间,于会议当日上午8时30分前到市人大常委会旁听公民接待室(天津市和平区解放北路201号),登记核对,凭本人身份证(户口不在本市的,须同时携带居住证)领取旁听证,旁听会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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