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03.02.2015  13:36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 2015年1月27日在天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肖怀远

  肖怀远作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马宬 摄

各位代表:

我受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4年工作回顾

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也是加快美丽天津建设的关键一年。市委团结带领全市人民,全面深化改革,紧紧抓住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大机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的新常态,实现了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同步,美丽天津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在市委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密围绕中心,全力服务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为全面深化改革、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建设美丽天津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注重质量体现特色,有效发挥地方立法的引领推动作用

常委会坚持把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作为提高法规质量的根本途径,着眼天津改革发展稳定的实际,及时把实践中形成的成熟经验、办法和制度上升到法律层面,通过立法凝聚社会共识,推动制度创新,引领改革发展。一年来,共审议地方性法规和法规性决定案20件,表决通过14件。

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是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内容,是“四清一绿”行动的首要任务。我们着力推动《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订工作,强化政府责任和社会共同治理责任,建立区域联防协作机制,多措并举,加大违规处罚力度,进一步加强扬尘、燃煤、机动车尾气等重点大气污染物防治。在常委会三次审议的基础上,决定将草案提请本次大会审议,目的是汇集全体市人大代表的智慧和力量,进一步充实完善条例草案,使大气污染防治成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为美丽天津建设提供法律支撑。

划定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对加快美丽天津建设、实现天津城市定位意义重大,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根据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天津市绿化条例》的要求,常委会作出了关于批准划定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的决定,在省级行政区域内率先以立法的形式确定了生态保护红线和黄线,将四分之一的市域面积划定为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为我市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为了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依法推进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通过了《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实施本市有关地方性法规规定的决定》,将台湾同胞投资者在本市兴办企业的领照前审批改为备案管理,并对其他有关地方性法规的实施作相应调整。常委会主动适应转方式促发展的需要,制定了《天津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就创业扶持、创新驱动、服务保障等作出了具体规定,推动企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改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制定《天津市农民专业合作社促进条例》,对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水平、增加农民收入产生了积极影响。为保障我市电力设施的安全运行,制定《天津市电力设施保护条例》,明确了建设的规划要求、保护范围和保护措施。修改《天津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全面规范交易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了行业健康发展。

常委会高度关注民计民生,及时修改《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确保“单独两孩”政策在我市顺利实施。制定了《天津市医疗纠纷处置条例》,推行公立医疗机构医疗责任保险,完善人民调解机制,依法处置医疗纠纷,为保证正常医疗秩序,保护患者、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依据。积极适应我市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的趋势,制定《天津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推动构建以居家养老为基础、以社区养老服务为依托、以机构养老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满足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修订《天津市失业保险条例》,降低了用人单位缴费比例,规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有利于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和促进再就业。此外,常委会还制定了《天津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办法》,审议了《天津市学校安全条例(草案)》、《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草案)》、《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鼓励促进改革创新的决定(草案)》、《天津市客运公共交通管理条例(草案)》。

常委会主动适应改革发展需要,进一步完善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工作机制,努力提高法规质量,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注重发挥立法主导作用,加强对制定立法计划、组织法规草案起草、审议修改的统筹协调,增加了自主起草和联合起草的比重。加大《天津滨海新区条例》修订工作的组织推动力度,全过程参与,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目前已进入审议程序。二是坚持法规案一审前情况说明会制度,常委会组成人员就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促进条例、医疗纠纷处置条例等14项法规案,深入了解相关工作情况,解疑释惑,有效提高了常委会审议法规案的效率和质量。三是着力推动开门立法,修改完善了《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示地方性法规案办法》、《天津市制定地方性法规听证办法》,全部公示正在审议的法规草案,就草案中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召开听证会,广泛吸纳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增强了法规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四是通过多种方式推动法规实施,对常委会新通过的地方性法规,召开新闻发布会、动员会、座谈会,在新闻媒体上深度解读,培训相关执法人员,努力夯实法规实施的社会基础。

滨海旅游区域将建社区服务中心
项目计划2020年投用     从中新天津生态城获发改委
生态城厚植投资兴业土壤
出台一系列让企业“看得见”“摸得着”“用得上”举措发改委
马克思主义指引中国成功走上康庄大道
── 二论习近平总书记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发改委
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 着力打造智能科技产业高地 李鸿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