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对市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129号建议的答复

02.11.2017  00:46

冯喜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力度鼓励社会办医的建议”的建议,经研究答复如下:   
          多年来,我委高度重视社会办医发展问题。一方面,相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实施意见》、《关于提升医疗卫生开放水平的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促进社会办医发展的意见》、《天津市医师区域注册暂行规定》和《天津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和鼓励社会办医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晋升卫生技术系列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支持社会办医发展的政策措施,为进一步推动全市社会办医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另一方面,积极拓展社会办医发展空间。在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布局规划和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规划中为社会办医预留了充足的发展空间,明确提出各级政府有关部门不得因没有规划为由,拒绝社会办医准入,社会办医资源配置要在符合规划总量和结构的前提下取消对机构数量和设置地点的限制。截止2016年底我市社会办医床位占同期医院床位总数的比例达到21.7%。
          最后,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2017年5月17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天津市卫生计生委,022-23337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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