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司法局法律顾问工作深入推进

05.05.2016  01:32

                                 

天津市司法局聘任法律顾问以来,从司法行政实际出发,探索符合司法行政实际的法律顾问组织形式和工作模式,扎实深入推进市司法局法律顾问工作。

一是建立专项研讨制度。根据顾问的业务专长编组安排顾问参与了司法鉴定立法、规范性文件审核、行政复议应诉等相关专项研讨,推进顾问工作向司法行政各个业务领域延伸。

二是完善顾问会商机制。2016年以来,针对地方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邀请多位顾问进行从不同角度提出了修改意见;围绕购买社会服务合同、法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以及复杂行政应诉案件的研究论证等组织顾问进行会商,形成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充分发挥了法律顾问防范行政风险、化解行政争议参谋助手和把关作用。

三是强化信息交流机制。进一步扩大顾问参与司法行政法律事务的渠道和范围,邀请所有顾问列席全系统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及时向顾问通报司法行政工作有关精神并适时了解顾问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建议。

近期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并强调要重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天津市司法局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推进局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加强依法行政,推进司法行政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推动法律顾问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上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