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副食品项目采购公告
依据相关规定,天津市国家税务局拟对所需副食品进行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预算
(一)项目名称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副食品采购项目。
(二)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为32万元整(2017年9月至2017年12月)。
二、采购需求:
(一)采购内容:畜禽肉(包括鲜、冷藏肉、冻肉等):蔬菜加工品(包括冷冻蔬菜、暂时保藏蔬菜、干制蔬菜)。(明细详见附表)
(二)预计需求量:以实际需求为准
(三)供货地点:天津市国家税务局机关食堂(天津市河北区民主道16号);天津市国家税务局第二办公区食堂(天津市河北区北安道38号);天津市国家税务局第三办公区食堂(天津市和平区大理道50号)。
(四)供货期限: 2017年9月至2017年12月。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及相关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和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采购项目需求的供应商,并提供以下证件:
1. 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 投标人须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
3. 提供相关部门颁发的所投产品有效期内的食品卫生许可证;
4. 投标人须提供肉类产品的检疫合格证;
5. 提供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检验合格证》;
6. 提供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能全程参与并完成本项目,且具有较强的服务能力,以及畅通的问题响应机制和渠道等。
四、领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8月24 日至2017年8月30日,每日9: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天津市河北区民主道16号(107室)。
(二)领取文件时需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采购文件提供电子版,请携带U盘或移动硬盘的电子工具拷取。
(三)采购公告在天津市国家税务局门户网站发布。
五、提交报价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报价响应文件评审时间及地点
(一)提交报价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2017年9月5 日14:00在天津市河北区民主道16号三楼会议室。
(二)报价响应文件评审时间及地点:2017年9月5 日14:00在天津市河北区民主道16号三楼会议室。
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吴俊
(二)联系电话:022-24465628
七、采购人名称、地址
(一)采购人: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河北区民主道16号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2017年 8月 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