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商务委印发《天津市实体零售创新转型评价体系》

06.09.2018  15:16
  为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我市实体零售创新转型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函〔2017〕41号)要求,进一步完善我市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工作机制,更好地支持我市实体零售企业创新转型,天津市商务委员会在总结企业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天津市实体零售创新转型评价体系》,从商品结构优化调整、业态经营优化升级、经营模式创新转型、卖场环境提升改造、服务质量不断提升、经营效益持续改善等六个方面进行评价。《评价体系》发布后,将按照企业自愿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对本区零售企业开展评价。   制定《评价体系》是深入推动我市实体零售创新转型的重要举措,对促进我市实体零售创新转型、强化行业管理、推动消费升级有重要作用。一是通过评价掌握企业发展现状和困难,了解行业发展动态,加强研究分析,及时做好政策推动和服务指导。二是通过评价增强政策制定的科学性,结合评价结果评估政策和服务效果,及时做好政策优化和工作调整。三是通过评价发挥先进企业的示范性作用,及时总推广创新性的典型经验做法、商业模式、经营业态及商品品牌,引领我市实体零售创新转型。四是通过评价激发企业创新转型的意愿和活力,结合评价工作加强对规划、财政、税务、金融、人才、技术、标准化及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研究探索,协调各相关部门做好规划引领、标准推动、简政放权、财税支持和金融支撑,不断完善市场服务体系,促进公平竞争,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