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天津市客运公共交通管理条例(草案)》

06.02.2015  10:11
1月5日,天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市交通运输委报请审议的《天津市客运公共交通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
会上,市政府法制办从制定《条例(草案)》的必要性、《条例(草案)》的主要内容、征求意见情况进行了法律审核说明和立法工作汇报,重点对《条例(草案)》立法的适用范围进行了说明,对我市公共交通管理体制进行了梳理。该项立法还进一步明确了我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政策措施和保障机制,确立了公共汽车线路特许经营权制度,对公共交通运营服务提出了具体要求。
下一步,市交通运输委将在市政府法制办的领导下,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推进《条例(草案)》的立法工作进程,配合市人大相关工作部门,完成《条例(草案)》按程序报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相关工作,力争早日通过市人大审议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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