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将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

05.10.2015  22:55

  记者从天津市有关部门获悉,根据国务院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天津市将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6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6年度资料。

  农业普查是全面了解“三农”发展变化情况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组织开展第三次农业普查,对科学制定“三农”政策、促进本市实现农业现代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据了解,本市第三次农业普查的对象为本市的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和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普查的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农业从业者基本情况;农业土地利用与流转情况;农业生产与结构情况;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情况;新农村建设情况;农村人居环境与农民生活方式变化情况。(记者 何会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