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天津市市场和质量发展报告(图)

28.01.2015  15:15

   2014年广告发展报告

  2014年,天津广告工作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和国家工商总局的战略部署,大力推动滨海广告产业园建设,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宣传,深入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使我市广告业得到进一步的繁荣发展。

   一、基本情况

  2014年,全市广告经营单位比上年增加6914户,广告经营单位总数已达22959户,同比增长43.1%,其中专营广告经营单位增加699户,总数达5220户,同比增长15.5%;兼营广告经营单位增加6215户,总数达17515户,同比增长55%;媒体广告经营单位总数224户。全市广告从业人员120174人,同比增长49.3%;全年共实现广告经营额217.4亿元,同比增长22.1%(见图1 )。

   (一)广告投放分类情况

  2014年,全市实现广告经营额217.4亿元,其中食品类27.8亿元,汽车类23.5亿元,医疗服务类23.1亿元,房地产类22.3亿元,家用电器类19.7亿元,药品类18.4亿元,化妆品类17.4亿元,金融保险类7.4亿元,酒类6.2亿元,医疗器械类5.1亿元,招工招聘类4.5亿元,信息产业类4.2亿元,旅游类3.2亿元,生活美容休闲服务类3.1亿元,出入境中介类2.9亿元,教育类2.6亿元,其他行业26亿元(见图2 )。


图2 各行业广告投放比例图

   (二)专营广告经营单位注册资本(金)分布情况

  全市5220户专营广告经营单位中,注册资本(金)在1000万元以上的有75户,占比1.4%; 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有80户,占比1.5%; 100万元至500万元的有956户,占比18.3%; 50万元至100万元的有1317户,占比25.3%; 10万元至50万元的有1290户,占比24.7%; 10万元以下的有1502户,占比28.8%(见图3 )。

   (三)专营广告经营单位分布情况

  在全市5220家专营广告经营单位中,坐落滨海新区801户、南开区706户、武清区632户、河西区534户、和平区333户、河北区329户、河东区314户、津南区296户、东丽区255户、红桥区175户、西青区167户、其他区县678户(见图4 )。

   (四)媒体广告经营情况

  2014年,本市224家媒体广告经营单位共实现广告经营额56.65亿元,占全市广告经营额的25.1%,同比增长2.9%,其中天津电视台20.5亿元,同比增长7.9%;天津人民广播电台6.1亿元,同比增长5.2%;天津日报传媒集团12.15亿元,同比增长7%;今晚传媒集团14亿元,同比增长7.7%;其他媒体(期刊、杂志)3.9亿元,同比增长11.4%。

   (五)向市政府上报《天津市广告业发展规划(2015—2019年

  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天津广告产业创新发展的战略合作协议》的要求,顺应文化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大发展形势,市市场监管委提请市政府批转《天津市广告业发展规划(2015—2019年)》,《规划》确立了广告业发展的指导思想、规划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等等。规划期间全市广告经营额每年以20%左右的速度递增,到2019年达到500亿元左右,专营广告经营单位达到10000户。

   (六)创建“天津市大学生广告创业实习基地

  对天津滨海广告产业园、生态城动漫产业园等23家创业实习基地授牌,以此推动我市高校相关专业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实习教学环节,提升高校学生的实习能力和创新精神,为我市广告业大发展大繁荣提供人才储备。

   (七)深入开展2014年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

  2014年,我市积极开展违法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向本市各主要新闻单位下发违法广告停止发布通知17件,共查办虚假违法广告案件351件,罚没款654.8万元,违法广告案件罚没款比去年同期上升106%,有力打击了虚假违法广告行为。

   二、下一步发展设想

  (一)指导广告业发展方面

  1.加大对滨海广告产业园发展指导力度。以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先证后照制度改革为契机,培育发展更多数量、更高质量、更具活力的广告市场主体,同时推进完善滨海广告产业园五大公共服务平台工作,争取早日将滨海广告产业园区认定为国家级广告产业园区。

  2.推动实施广告发展战略。积极落实市政府办公厅转发的《天津市广告业发展规划(2015—2019年)》,认真分解各项工作任务,全面推动落实各项支持政策和措施,使我市广告业发展呈现持续、繁荣的良好局面。

  3.配合做好公益广告发展工作。配合市文明办等相关部门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的要求,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公益广告的选题规划和内容创意,形成公益广告传播先进文化、传扬新风正气的强大声势。

   (二)加强广告市场监管方面

  1.深入开展新《广告法》的宣传培训工作。一方面要加强对监管人员的培训,做到精读、深读,形成学法、用法的良好局面;另一方面要加大对各类广告主体的宣传力度,重点宣传《广告法》修订及增加的有关内容,扩大法律知晓度,增强自觉守法意识。

  2.推进广告监管执法制度化建设。出台《关于规范广告违法案件办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制定案件转办、督办具体程序和法律文书,对国家工商总局交办、有关部门移送、12315分拨等违法广告案件,及时按程序规范分拨。同时,加大案件督办的力度,专人督办、形成制度,提高广告违法案件结案率。

  3.继续加大对重点领域虚假违法广告的打击力度。发挥国家工商总局监管平台和我市广告监测网络作用,保持对重点商品和服务违法广告的高压态势,加大虚假违法广告处罚力度和曝光力度。继续以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药品、食品、房地产、金融投资、教育、出国劳务等广告为监管重点,以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大众媒体和网络媒体为重点监管对象,将日常监管和专项治理紧密结合,提升监管效能。

   2014年品牌发展报告

  表1、2014年天津市申请商标区域分布表

  区 域 申请数 区 域 申请数

  和平区 320 津南区 616

  河东区 510 北辰区 1190

  河西区 536 武清区 1236

  南开区 950 宝坻区 486

  河北区 472 蓟县 270

  红桥区 452 宁河县 480

  东丽区 610 静海县 676

  西青区 956 滨海新区 5696

  合计 15456

  2014年,我市以民营企业、科技型企业为重点,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和名牌战略,充分发挥品牌引领作用,品牌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一、商标品牌战略得到有效实施

  (一)商标申请基本情况

  2014年,我市各类市场主体共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15456件(见表1、图1),全市累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138994件。

   (二)精心培育,大力发展驰、著名商标

  2014年,我市共向国家工商总局报送驰名商标申请18件(见图2),其中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葡萄种植业协会的“茶淀及图”和天津太平洋药业有限公司的“图形”商标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认定为驰名商标。我市的驰名商标数量达到了133件。(见表2)

  积极开展著名商标的培育认定工作,2014年,全市共拥有天津市著名商标1288件,新认定199件,延续认定249件。新认定的著名商标企业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企业规模普遍较大,在199件商标中,企业年销售额超过五千万元的有110件,占55%。二是科技型中小企业占很大比例。有市科委颁发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证书的106件,占53%;科技型小巨人企业商标40件,占20%。三是民营企业商标占较大比重。民营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商标160件,占80%;内资企业商标29件,占14.5%;外资企业商标11件,占5.5%。四是服务商标申请占一定比例。商品商标177件,占88.5%;服务商标23件,占11.5 %;五是涉农商标申请占一定比例,共27件,占13.5%。

   (三)积极推动全市商标战略实施

  2014年,我市深入推进商标战略实施,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取得了良好效果。大力推动商标法的宣传工作,开展新《商标法》专题讲座18场,参训人员2160人次。多项举措,全面提升全市商标战略实施。结合世界知识产权日宣传活动。组织商标协会理事单位参加现场交流会。组织我市12家驰、著名商标企业参加在贵阳举办的中国国际广告节名城名品展。组织10家争创驰、著名商标企业参加在苏州举办的中国国际商标·品牌节中华品博会展览。积极探索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工作,拓宽企业融资渠道。2014年,天津科林自行车有限公司运用“赛克及图”商标质押获得贷款4100万元,目前全市企业已运用商标权质押获得贷款5.46亿元。

   (四)加大力度,营造良好商标品牌经营氛围

  2014年,全市共立案查处各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396件,案值402.17万元,罚款386.64万元,移送司法机关案件1件。办结“双打”案件282件,“双打”案件公开信息266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共享平台录入案件信息233件。在重点区域、重点市场共先后使用大型广告宣传牌37个,电子屏幕宣传栏48个,宣传标牌2102个,在大型商品集散地、农贸市场、商场内张贴公告6715张,组织行业专题法律宣讲会及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培训50余次。

   二、实施名牌战略取得成效

  (一)名牌产品数量稳步增长

  2014年,全市共有231家企业257种产品申请天津市名牌产品。其中非公民营企业188家,占全部申请企业总数的81.4%,天津著名商标企业87家,占37.7%,中国驰名商标企业32家,占13.9%,中华老字号企业9家,占3.9%。

  截至2014年底,天津名牌产品总量达到646种,当年新增147种。名牌产品生产企业当年销售收入3561.19亿元,实现利税365.65亿元。名牌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不断提升,品牌带动效应和规模效应进一步形成,助推了本市经济实现有质量的增长。

   (二)知名品牌示范区创建得到深化

  静海经济开发区全国电动自行车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获国家质检总局批筹,全市共有3个示范区进入筹建阶段。天津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管委会申报了2014年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

   (三)政府质量奖工作正式启动

  2014年3月,中央正式批准我市设立天津质量奖,这是天津市人民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荣誉奖项。2014年8月,市人民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正式通过《天津质量奖管理办法》,天津质量奖工作的正式启动。该奖项激励企业在追求卓越中不断自我完善,全面提升组织品牌、质量、技术、效益四个方面的竞争力。

   (四)开展首次质量工作考核

  2014年,国务院质量工作考核组对我市2013-2014年度人民政府质量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组认为,天津市整体质量工作取得了新发展,突出有四个特点:一是各级政府高度重视,质量工作机制得到建立和完善。二是重视创新创建示范工作,品牌建设得到发展。三是质量监管得到加强,质量水平稳步提升。四是重视质量基础工作,质量保障能力得到了提高。

   (五)群众性质量活动开展情况

  2014年,我市积极组织开展主题为“开展质量攻关,促进企业转型”的质量攻关活动,重点帮扶民营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质量攻关项目,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2014年共上报项目215项,其中科技型中小企业119家,民营企业31家,申报项目创造经济效益5.88亿。

   三、品牌建设的发展方向

  (一)切实发挥商标战略对企业发展的推动作用

  要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市场主体创新能力和品牌竞争能力为主线,进一步推动全市商标战略新三年规划的实施,加强对民营企业、科技型企业和中小微企业的服务、扶持,切实发挥商标战略对企业发展的推动作用。

   (二)深入推进“品牌战略”,努力实现“天津产品”向“天津品牌”的转变

  坚持创新驱动,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势支柱产业创建名牌,进一步促进节能减排,淘汰落后产能,推进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名牌产品结构的优化。突出市场拉动、政府推动、典型带动、全社会联动的合力作用,探索形成天津服务名牌评价机制,使品牌建设取得更大效果。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不断优化质量发展环境。

  推行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促进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结合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的落实情况,做好质量工作的宣贯。建立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鼓励有条件的高校设立质量管理相关专业,培养质量专业人才。通过媒体广泛宣传质量强市建设,大力宣传先进管理理念和先进典型,引导公众科学、理性地看待质量安全事件,增强全社会的质量意识。深入开展“质量月”、“3·15”等活动,动员广大群众共同参与质量强市建设。

   表2、2014年天津市申报中国驰名商标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商标名称

  1 天津东方之珠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东方之珠及图

  2 天津耳朵眼炸糕餐饮有限责任公司 耳朵眼及图

  3 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有限公司 依依

  4 天津优瑞纳斯液压机械有限公司 优瑞纳斯

  5 飞马缝纫机制造株式会社 PEGASUS

  6 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葡萄种植业协会 茶淀及图

  7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乐仁堂制药厂 长城GREATWALLBRAND及图

  8 天津天保控股有限公司 F图形

  9 天津新河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 XH及图

  10 天津渤化中河化工有限公司 环HUAN及图

  11 天津市施易得肥料有限公司 隆盛及图

  12 天津太平洋药业有限公司 图形

  13 天津尚赫保健用品有限公司 尚赫及图

  14 天津海顺印业包装有限公司 HAI SHUN CORPORATION及图

  15 天津市大桥道食品有限公司 大桥道

  16 天津建城基业集团有限公司 图形

  17 天津机械进出口有限公司 雄鸡及图

  18 天津帝士力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金士力

   2014年企业监督管理 和信用信息公示发展报告

  2014年,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履行市场主体登记事项监管职责,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即时信息公示工作开局良好,构建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系统并顺利投入运行,推动“一个平台管信用”工作取得实质进展。

  一、登记事项监督管理工作情况

  (一)基本情况

  2014年,全市共依法办理登记违法案件250件,罚没款总计383.85万元,相较2013年分别下降了41.72%和40.56%(见图1)。另有1077件以责令改正或行政指导的方式引导企业及时改正,未予以行政处罚。


图1 登记案件总体情况对比

   (二)类型分析

  上述案件中擅自变更住所案件共54件,罚没款35.73万元;擅自变更经营范围案件共21件,罚没款14.09万元;注册资本违法案件共31件,罚没款55万元;在登记中提交虚假材料案件共40件,罚没款122.2万元;未经登记冒用公司名义或分公司名义案件38件,罚没款57.87万元;其他登记事项违法案件共66件,罚没款共计98.96万元。

   (三)案件比例分布

  按照案件数量统计,擅自变更住所、提交虚假登记材料、未经登记冒用公司名义或分公司名义案件分别占比21.6%、16%和15.2%,合计占案件总数的52.8%(见图2)。


图2 案件数量占比图

  从罚没款数额的角度统计,提交虚假登记材料、未经登记冒用公司名义或分公司名义案件的罚没款分别占比31.84%和15.08%(见图3)。


图3 罚没款数额占比图

   二、落实登记制度改革,顺利启动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

  截至2014年底,全市市场主体公示2013年度报告117005份,其中企业72754户,个体工商户44251户,占应公示主体总量的33.1%和18.4%。

   (一)初步建立市场主体年报配套制度体系

  自年初国务院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以来,主动研究探索年度报告、异常名录制度,为制定配套制度奠定了基础。出台多个行政规范性文件,初步构建信息公示、信息监管和信用约束的基本制度体系。

   (二)编制完成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相关软件

  业务软件初步具备了市场主体各类信用信息的录入、报送、公示、查询、统计等基本功能。提出列入异常名录软件需求的部分功能、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软件需求。

   (三)深入开展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宣传工作

  2014年9月底,市市场监管委就“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系统”启动仪式召开新闻发布会,并解答媒体关于企业年度报告工作的专题访问。印制6万份宣传手册,将年报流程、异常名录制度等全新理念传输给市场主体。

   (四)不断强化法律法规和业务培训力度

  市市场监管委召开3次全系统视频培训,分别就法规规章、配套性文件进行讲解培训,迅速提高基层干部业务操作能力,对全系统了解关注信息公示、信用监管工作起到推动作用。据统计,区县分局对监管干部开展业务培训120次,参训人员3726人次,对市场主体开展培训160次,参加主体8000余户。

   三、积极推动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工作

  (一)出台《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管理暂行办法

  2014年9月29日,市市场监管委代政府拟制《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并以地方规章形式印发执行。

  一是突出“守法经营,一路绿灯;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治理理念,规定了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在行政机关之间的充分共享、在市场交易活动中的开放使用的相关机制。

  二是确立目录管理机制。将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律师事务所和部分社会团体作为公示主体,拓宽了信息公示的来源;创设了目录管理的机制,确定各类信用信息归集条目、公示时限、类型内容、数据规范等规则,以及信息用信息申报的标准体系,从根本上保障信息来源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三是鼓励信用信息使用。建立信用风险监管、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随机抽查等制度,依法对市场主体进行诚信激励和违法惩戒。

  四是开展大数据分析,为政府决策和社会治理创新服务。

   (二)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上线运行,社会关注度持续上升

  按照市政府“一个平台管信用”的工作要求,对信用信息临时平台进行升级改造基础上,2014年10月1日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正式上线运行。截至2014年12月底,系统访问量达到705.59万人次,累计查询次数2.6万人次;企业公示即时信息3698户,共公示信用信息12516条。

   (三)确立信用信息录入归集责任分工和工作机制

  一是初步形成《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目录》。截至2014年12月底,市市场监管委共梳理出主体登记、行政许可、行政备案、行政处罚、业绩情况等指标中类总计4700多项,归集信息条目达到583万条,内容涵盖17项主体登记、56项行政备案、845项行政许可、3500项行政处罚、17项业绩信息和6项其他信息。

  二是起草《关于加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归集工作的通知》,明确市政府法制办、审批办、市场委等部门牵头责任,以及各市级行政机关数据录入归集责任,已发放各成员单位征求意见。

  三是推动市场监管系统信用信息录入归集工作。印发了《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归集职责分工规定》,初步确立市场监管系统关于信用信息“谁产生、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和分散录入、集中管理、即时更新、及时公示的工作机制。

   (四)启动信用约束、信用激励及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建设。

  市市场监管委牵头起草了《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风险等级分类办法》和《天津市市场主体随机监督检查办法》,并着手编制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激励和限制措施目录。

   四、推进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

  2014年,充分发挥全市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推动全市无照综治工作不断深入。

   (一)在全市乡镇层面延伸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全市各区县全部建立了区县政府综合治理联席会议制度。静海县探索建立乡镇级联席会议制度,构建县、镇、村三级综合治理联动机制,拓展综合治理的外部联动和社会监督途径,推动形成对无证无照经营违法行为的社会共治。

   (二)规范疏导为主,查处取缔为辅

  坚持依法查处与教育引导相结合,对不影响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且消费者有需要的无照经营行为,符合办证办照条件的,通过行政指导积极引导经营者办理营业执照。全年共取缔无证无照经营6007户,查处案件2126件,罚没款782万元,其中罚没款在万元以上的达187件,罚没款在10万元以上的案件2件。

   五、牵头落实流通领域违法销售“机动三轮车”治理工作

  (一)全面部署

  持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机动三轮车治理活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摸底调查,并通过电视节目录制、现场采访等多种形式进行全方位的宣传。

   (二)狠抓落实

  制定下发了多个文件,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9000余人次,对7000余商户开展了检查,456户涉嫌违法销售的商户已全部停售。

   (三)巩固成果

  为巩固前期治理的成果,制定下发了多个通知,继续加强对违法生产、销售机动三轮车和超标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及全市九个残疾人专用代步车售后维修网点的监管力度。

   六、配合开展各种专项治理活动等其他工作

  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消防安全检查、六打六治打非治违、邮件快件寄递安全、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监督规范、禁止以电子商务名义开展标准化合约交易清理整顿和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清理规范工作,以及成品油市场、人力资源市场、农民工工资、打击发票犯罪、淘汰落后产能、“整顿四风”等专项检查活动。

  严厉查处无照经营桶装水站点、有证无照网吧、无照经营歌舞厅、虚报注册资金等案件,接待群众、企业来信来访。处理商务委、卫生局等部门吊注销许可证及核查函等共40批、180户企业,并依法交办。为上市、融资、资信评估、人大代表候选及五一劳动奖章评选等出具证明963户次。

   七、完成2013年度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年度报告审核和登记证吊销工作

  开展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提交的年度报告审核工作。2013年度,全市应提交年度报告202户,已提交139户,审核通过了132户。对未按规定提交年度报告的常驻代表机构,依法履行吊销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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