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天津市支持会展设施提升改造项目评审情况及支持资金金额的公示

28.10.2015  18:56

  根据《天津市促进会展业发展办法》(津政令第41号)以及《市商务委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5年天津市内贸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津商务内贸综〔2015〕28号)要求,市商务委、市财政局委托天津商业发展中心于2015年10月20日组织专家对4个单位申报的7个2015年天津市会展设施提升改造项目进行了评审认定。经专家组评审认定,天津梅江会展中心会议室空调系统改造项目等7个项目符合2015年天津市支持会展设施提升改造项目评审认定的要求。现将项目名称、项目单位及拟支持资金金额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自2015年10月28日至2015年11月4日。对上述项目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以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委、市财政局反映。
   附件:2015年天津市支持会展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及拟支持资金金额公示表
  联系人及电话:市商务委会展处 杨靓,电话:58665611;市财政局经建二处  肖波,电话:23391879。

                      天津市商务委 天津市财政局
                        201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