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31.03.2015  13:35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2008年市人民政府令第3号,以下简称《规定》)以及2014年天津市各区县政府和市政府各委局、有关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图表,附注七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4年,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认真抓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4]12号)文件的落实,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完善制度机制,加强督促检查,强化培训指导,政府信息公开数量大幅增加、公开范围进一步扩大,有力的保障了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促进了法治型政府、服务型政府的建设。


  (一)以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为切入点,突出天津特色,确保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一是公布实施行政许可权力清单,实现“一份清单管边界”。进一步简政放权,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第8轮清理调整和减少下放,在全面依法清理减少行政许可事项基础上,向社会公布了《天津市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14年版)》,公布行政许可权力清单。二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我市滨海新区在审批改革方面先行先试,率先成立国内首个地区级行政审批局。滨海新区将18个部门18枚印章管理的216项审批,全部剥离划转到行政审批局,由该局直接实施审批事项,启用行政审批专用章。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包括审批运行图、自由裁量标准等信息全部向社会公开,用社会监督提升工作效率和防范廉政风险。三是推进企业信息公示,实现“一个平台管信用”。在全市建立统一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络平台,10月1日正式上线运行,实施“一个平台管信用”。目前,已发布《天津市加强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的意见》、《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管理暂行办法》。

 
  (二)全面细化财政资金信息公开项目,确保财政资金在阳光下运行。一是扎实做好财政预决算公开。在公开市级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的基础上,61个市政府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向社会公开了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16个区县全部向社会公开了财政预决算报告、部门预决算和本级“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279个区县所属部门公开了部门预决算,269个区县所属部门公开了本部门的“三公”经费预决算。二是实现政府采购全过程信息公开。制发《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公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津财采〔2014〕21号),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信息发布行为,统一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公告内容和要求,实现了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采购需求、采购过程、采购结果公开的过程信息公开制度。三是深化审计信息公开。向社会公开了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处理决定落实情况的书面报告。及时公开《天津市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并同步公开了相应的解读文件。


  (三)全面强化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一是做好土地信息主动公开。以市国土房管局政务门户网站群为主动公开第一平台,公开土地供应计划、土地出让公告、土地出让结果公告、矿业审批、建设用地审批结果等信息。在涉农区县建设了131个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和流转服务平台(9个区县级平台、122个乡镇级平台),基本实现了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和流转服务平台在涉农区县、乡镇的全覆盖。二是深化保障性住房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在征收范围内公开房屋征收决定、补助政策和标准,并向被征收人公开征收房屋调查结果、初步评估结果、补偿情况,有条件的区县还在征收现场设立触摸屏信息系统供被拆迁户现场查询,实现阳光征收。及时公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办事指南、已申请登记保障对象、待分配房源、保障性住房分配结果和退出等信息。同时,主动公开保障性住房相关政策并做好相关政策解读工作。三是整合平台,集中公开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在市建委政府门户网站设立“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专栏,构建统一的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库,统一发布建设项目信息。


  (四)全面深化公共服务信息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一是着力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和财务信息公开。我市认真抓好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落实工作,要求全市各高校公开招生考试信息8项、公开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7项。二是着力推进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信息公开。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对于科技计划和专项项目,立项一批,公开一批;对于结项项目,由于验收工作具有经常性和连续性,每月15日前将上月的结项情况进行公开。三是着力推进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目前我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近5000项。已建立各项医疗服务收费价格管理制度,如价格公示制度、费用清单制度、病历自查制度、信访接待制度、新项目价格申报制度。四是着力推进就业信息公开。开通了天津政府公共就业服务网,及时公布各类用人信息,方便群众求职就业。及时在报刊、电视等媒体以及微博、微信等发布就业、社会保障等重大政策信息,定期深入街道、社区、乡村、企业,发放宣传手册,面对面宣传就业政策。五是重点推进城乡低保信息公开。印发了《关于调整社会救助范围和标准的通知》,并召开了新闻发布会,重点解读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及调整的相关政策。制定了《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实行低保审批审核两级公示制度。对拟批准的低保家庭在户籍地和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居委会以及政务大厅设置的电子屏等场所进行公示。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确保群众参与监督。


  (五)全面加强公共监管信息公开,提升政府行政效能,保障人民群众的监督权。一是做好环境领域信息公开。重点围绕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污染源监管环境违法案件查处和专项检查行动、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污染减排、核与辐射安全等六个方面,及时更新发布我市环境保护信息。二是深化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公开。市安监局网站设立了“事故快报”和“预警信息”栏目,发布生产安全信息和公文公告信息。通过安监政务微博共发送微博信息1563条。三是稳步推进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在天津市国资委网站上公开了部分国有企业主要财务指标、整体运营情况及2013年天津市管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情况。市自来水、公交集团作为第一批试点单位,从企业概况、经营业绩、履行社会责任、企业文化、安全环保等方面发布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四是深化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及时发布上半年药品质量公告,公布执行《天津市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暂行)》,公开了《关于医疗器械融资租赁监管的有关规定》、《天津市药品再注册实施办法》、《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等123条。在全市248个街镇、社区开展了以“正确选择科学食用”为主题的“保健食品化妆品科技知识宣传普及活动”,发放148余万张宣传资料。五是深入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印发了《天津市依法公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应公开的信息范围、流程等,进一步规范各单位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市工商、质检等行政处罚部门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开辟了“双打”信息公开工作专栏。


  (六)全面加强基础建设,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一是加强制度建设,规范依申请受理答复工作,修订印发《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受理答复文书》。二是高度重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受理和答复工作,对法律依据不明确、政策性较强、情况较为复杂的依申请案例,总结工作经验,提高答复水平。三加强教育培训工作。把信息公开列为公务员培训的重要内容,不断强化公开理念,增强公开意识。全市各单位组织开展了分层次、分类别、形式多样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提高了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四是加大考核监督力度。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督促检查和考核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纳入全市政府绩效考核体系,采取单位自查、网上检查、实地检查等多种形式,促进各部门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的主要内容


  本年度全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4499条。其中市级机关128702条,区县政府85797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自《条例》施行以来,全市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37274条,其中市级机关380105条,区县政府257169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1、经济社会发展方面


  公开的文件主要有:《天津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天津市万企转型升级行动计划(2014—2016年)》、《天津市推进电子商务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天津市“千企万人”支持计划》、《关于进一步扩大境外投资合作加快企业“走出去”工作的实施意见》等。


  2、行政权力运行方面


  公开的文件主要有:《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承接国务院下放部分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天津市行政许可管理办法》、《天津市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14年版)》、《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天津市改革建设工程消防设计行政审批方式实施办法》、《市审批办关于进一步减少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等。


  3、保障性住房方面


  公开的文件主要有:《关于落实2014年住房保障工作责任目标的实施意见》、《2014年中心城区旧楼区居住功能综合提升改造实施方案》、《市国土房管局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14年调整廉租住房租房补贴和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收入准入条件的通知》、《天津市出租人补贴操作程序》、《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做好公有住房租金调整工作的通知》等。


  4、教育卫生和环境保护方面


  公开的文件主要有:《天津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天津市加强中小学校体育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公共卫生应急核心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市卫生局关于加强中医护理工作的通知》、《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天津市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管理规定》、《天津市散煤清洁化替代工作实施方案》、《贯彻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会议精神的12条措施》等。


  5、社保就业和民政救助方面


  公开的文件主要有:《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天津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办法》、《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颁布2014年全市企业及部分行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关于实施城乡老年人生活补助过渡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天津市临时救助制度》、《天津市民政局天津市财政局关于提高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通知》等。


  (二)公开形式


  1、政府网站


  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作用,进一步完善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网( www.tjzfxxgk.gov.cn )查阅检索功能,提高服务公众的能力。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访问量达到10197195人次。


  2、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服务中心


  全市各级政府信息查阅服务中心共接待公众22536人次,为公众查询文件17846件,提供纸质文本复制5098件。


  3、政府公报


  《天津市人民政府公报》发布市政府规章文件134件,刊登备案规范性文件30件。每期向社会赠阅政府公报1500册。政府公报微博新增了关于天津市政务要闻、经济发展、文化生活、对外开外等方面的时事热点新闻,以及政策解读、温馨提示等方面的内容,并以文字和图片相结合的方式发布。共发布微博1529条,粉丝数量22万人。


  (三)咨询处理情况


  全市共有1677982人次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咨询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事务,其中电话咨询1635127人次,占97.5%;电子邮件咨询42855人次,占2.5%。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受理情况


  本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399件。其中市级机关收到7064件,区县政府收到4335件;当面申请5647件;通过政府网站申请3699件;传真信函申请1955件;其他方式98件。申请内容主要涉及房屋征收与补偿、土地征用、城市规划、城乡建设、固定资产投资、规范性文件等方面的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办理情况


  本年度已答复的申请总数为11399件。其中,同意公开答5754复件;同意部分公开答复959件;不予公开475件;申请信息不存在1727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1642件;申请内容不明确274件;非政府信息287件;重复申请104件;已移送档案馆78件;其他原因99件。


  (三)依申请信息收费情况


  按照我市制定的依申请收费办法,各单位本着减轻群众负担,便利群众的原则,全年未收取任何费用,涉及费用免除人数为4426人,减免费用15678元。


  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全市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1074件,决定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1058件,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2件,14件正在审理中。复议案件主要集中在房屋征收补偿、土地征用、规划建设等方面。


  本年度全市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案件194件,判决维持具体行政行为190件,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4件。


  五、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4年,天津市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主动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重点领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深度还需进一步加强,涉及群众日常生活的水、电、气、热等公共服务类信息公开数量相对较少;依申请公开还需进一步规范;公开形式需进一步优化;机制和制度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


  2015年,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制度,丰富内容,创新方式,强化督查,着力推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取得新成效,切实提升政府公信力,为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作出新贡献。


  (一)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明确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继续抓好公共服务和公共监管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公开。大力推动市和区县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依据权力清单,向社会全面公开行政职权、权力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和监督方式。继续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行政处罚案件的信息公开力度,深化、细化“三公”经费、征地拆迁、保障性住房、环境保护、招投标、教育、科技、医疗等信息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二)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不断扩大公开范围,对于社会公众高度关注的事项、关系到社会公众切身利益以及涉及公共利益的政府信息,都要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围绕行政机关决策、执行的依据、程序、结果等,拓展信息公开内容,增进社会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和理解。大力推动直接服务人民群众的医疗、教育、公交、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加强政策解读,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权威性和有效性。


  (三)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的特殊信息需求。健全依申请公开协商工作机制,协调处理好涉及多个部门的申请事项。加强对依申请公开倾向性问题研究,及时汇总分析典型案例。改进完善申请办理方式,畅通受理渠道,加强与申请人沟通,做好解疑释惑工作,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能力。


  (四)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保障工作。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认真贯彻落实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配套制度。建立培训工作常态化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总结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经验。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绩效考核,发挥激励和推动作用,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图表

 

表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量

全年主动公开信息

214499

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

52

市级机关向查阅点提供本单位纸质文件

10540

政府信息公开网页面访问量

人次

10197195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列表

 

序号

信息种类

单位

数量

1

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

83375

2

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

1049

3

保障性住房

604

4

食品药品安全

1562

5

环境保护

2158

6

安全生产

2602

7

价格和收费

1119

8

土地房屋征收

1545

9

机构职能

1266

10

政府规章文件

5548

11

规划信息

839

12

统计信息

10542

13

政府工作报告

75

14

财政报告

483

15

政府采购

1754

16

重大建设项目

565

17

教育医疗

4066

18

社保就业

1868

19

民政助残扶贫

946

20

突发事件处置

240

21

产品质量监管

2540

22

公共卫生

2262

23

市政府重要会议

22

24

区县政府重要会议

652

25

人事任免

574

26

城乡建设

2641

27

公益事业

885

28

救济款物管理

36

29

捐助款物管理

29

30

落实国家农村政策

486

31

专项资金管理使用

1202

32

土地规划审核

331

33

债权债务状况

1

34

计划生育

907

35

其他服务事项

6347

36

其他公开信息

73378

 

查阅服务中心运行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  量

查阅人数

22536

查阅文件数量

17846

复印文件数量

5098

 

咨询处理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  量

答复公众电话咨询事项

1635127

答复公众邮件和网上留言

42855

   

  表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量

本年度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11399

其中:1.当面申请数

5647

2.传真、信函申请数

3699

3.网上申请数

1955

4.其它形式申请数

98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11399

其中:1. 同意公开答复

5754

2. 同意部分公开答复

959

3. 不予公开

475

4. 申请信息不存在

1727

                  5. 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

1642

                  6. 申请内容不明确

274

                  7. 非政府信息

287

8. 重复申请

104

9. 已移送档案馆

78

10. 其它原因

99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  量

全年依申请信息收费人数

0

全年收取依申请信息费用总额

0

全年依申请信息费用免除人数

4426

全年免除依申请信息费用总额

15678

 

表3:培训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  量

培训次数

785

培训人数

14248

 

表4: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  量

行政复议数量

1074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数量

1058

          2.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数量

2

行政诉讼数量

194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数量

190

2.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数量

4

    七、附注
  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系统( www.tjzfxxgk.gov.cn )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30号,邮编:300045,电话:022-83605515,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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