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北区街道综合执法工作综述

08.07.2015  11:03
  自全市开展街道综合执法工作以来,天津市河北区在街道综合执法工作过程中,始终贯彻“人心不散、队伍不乱、干劲不减、工作不断”的精神,区政府法制办在执法业务权限交接过程中,积极采取“注重反馈,跟踪落实,发现问题,及时处置”的权限交接工作原则,始终保持对街道综合执法工作无缝衔接、稳步推进的工作方针,至今没有出现任何法制业务工作上的纰漏。具体采取了以下5方面的工作措施;
一、结合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食品安全法》进一步完成了河北区街道综合执法权力清单的修订,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的特别规定,完善了执法程序,对街道综合执法文书格式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完善,重新界定了街道综合执法重大复杂案件标准和自由裁量标准。进行了两版次《河北区街道综合执法具体执法事项目录》、《河北区街道综合执法法律文书》印刷,补充发放街道执法队伍及相关部门参照执行,为全面落实街道综合执法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街道综合执法事项涉及河北区综合执法局、河北区卫生局、河北区环保局等16个行政执法部门与街道综合执法衔接。根据分批次交接权限的工作进度,为建立各街道办事处之间、各街与相关执法部门之间的相互告知、案件移送、联合执法以及信息共享等工作衔接机制。为加强对街道综合执法工作的组织推动和规范指导,及时协调解决各类执法争议和问题,确保街道综合执法工作高效运行。区法制办对已交接权限的民政局、环保局、安监局等10个单位与10街道办事处建立了联系机制,并及时制定了《河北区街道综合执法案件转办及权限业务衔接指导联系表》,做到相互配合,管辖界定,有事有人。
  三、组织全区各街道法制机构的干部,分批次到区法制办就“依法行政、执法监督、法制审核、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方面工作,进行全方位学习实践和轮训,为各街顺利做好街道综合执法衔接工作提供必要条件,加强了街道法制干部与区法制办的信息情况交流和业务沟通反馈。
四、区政府法制办对区各委、办、局的权力交接和培训材料严格把关。坚持成熟一个接一个,对准备不充分的,决不安排交接时间。错过交接期限的,甩至最后交接。确有专业法律问题冲突的,需提出情况说明,延缓不交接。确保交接内容准确无误,无争议,无瑕疵。
五、厘清受案范围,区法制办积极与区信访办联系,对已交接的权限目录清单及街道授权后受理的案件范围进行业务讲解,界定了属地管理方面的卫生行政管理、殡葬管理、房屋安全管理、环境保护、文化行政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街道行使的行政处罚权限。截至目前,不完全统计,共通过信访受理转办案件13件,区法制办积极通过以案件受理,加压街道执法,紧跟培训内容,部署实务操作,辅助专业机构指导的方式,尽快力求让街道执法队突破原综合执法局执法的牢固思维,会运用授权执法的新观念处理解决群众问题,彰显街道综合执法授权工作的优势,早发现,早处置,早解决,避免化解不稳定社会因素,倡导“依法受理,严谨执法”,使违法问题在初期就得到有效查处。
滨海旅游区域将建社区服务中心
项目计划2020年投用     从中新天津生态城获发改委
生态城厚植投资兴业土壤
出台一系列让企业“看得见”“摸得着”“用得上”举措发改委
马克思主义指引中国成功走上康庄大道
── 二论习近平总书记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