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法制办积极开展工作为“政务一网通”改革做好法制保障

01.09.2018  13:31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化我市“放管服”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能,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天津市对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中对应的行政许可事项和创设的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的行政许可、行政备案、证明事项和证明材料等进行梳理。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8〕2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47号)和《天津市“政务一网通”改革方案》(津政发〔2018〕14号)等国家和天津市有关文件要求,天津市法制办与天津市政府办公厅、天津市审批办、天津市编办组成小组,与全市各委办局一起对许可和证明事项进行梳理。天津市法制办对有关责任部门提出的行政许可事项的设定依据和公共服务事项的相关依据进行审查,对有关部门报送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修改意见进行审核,为“政务一网通”改革做好法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