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科委关于申报2016年度天津市自然科学基金绿色通道项目的通知

15.04.2016  12:12

各有关单位:

  为支持海外归国人员尽快在我市开展科研工作,经研究,开展2016年天津市优秀回国人员申请绿色通道项目的申报工作。申报的项目要密切结合天津市发展的战略需求和重要研究方向,按照2016年天津市自然科学基金一般项目指南填报申请书。

  一、 申请者申报条件

  1.年龄在45周岁以下;

  2.在国外留学或工作三年以上;

  3.未承担过天津市科委的计划项目;

  4.具有博士学位;

  5. 2015年4月以后回国(含从其他省市新引进的高端人才)。

  二、 申报方式

  采用申请人自主申请、各单位组织评审后择优申报的方式。

  三、 项目受理

  1.受理时间:2016年5月16日—5月17日。

  2.受理地点:天津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中心(地址:河西区琼州道103—1号天津产权交易中心2楼A区,电话:58792815)。

  四、 资金预算

  项目负责人要科学、客观地编制项目资金预算。并控制人员、差旅、会议、管理、信息、其他等费用的支出,六项费用支出在25%以内。

  五、 申报材料

  1.填写《天津市留学回国人员科研启动资金项目申请表》,一式二份;

  2.提供博士学位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3.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引进的其他省市的人才由主管单位提供到天津工作时间证明;

  4.需填写绿色通道项目申请书。其申请书由项目申报系统生成,项目申请书一式二份,全部为签字盖章原件。并提交电子文档一份。

  六、咨询电话

  市科委基础处:58832857;技术支持:15122661430

  

  附件:1. 天津市留学回国人员科研启动资金项目申请表

            2.2016年天津市自然科学基金一般项目指南

            3.天津市自然科学基金绿色通道项目申报系统Ver15.1

  

  

  

  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6年4月15日

  • 天津市留学回国人员科研启动资金项目申请表.docx
  • 2016年天津市自然科学基金一般项目指南.docx
  • 天津市自然科学基金绿色通道项目申报系统Ver15.1.ms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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