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科委赴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汇报立法计划工作

07.12.2015  10:02

 

近日,天津市科委副主任贾堤带领政策法规处、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工作处相关负责同志赴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汇报天津市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立法工作。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办公室副主任张志方、孔令国出席会议。

2014年12月11日,天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获国务院批复。2015年1月,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建设天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若干意见》和《天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一区二十一园”规划方案》,对示范区建设提出了总体要求,并提出了规划方案。目前,自创区已经成为本市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引领示范区和重要载体。为促进自创区建设与发展,借鉴中关村、东湖、深圳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立法经验,结合本市实际,及时研究制定《天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将示范区建设纳入法治化轨道,赋予其法定职责和权益,规范示范区管理十分必要和紧迫。

下一步,市科委将继续深入做好自创区立法调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