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粮食局开展全体干部学法用法活动

23.11.2015  21:11

                                   

继上一期的《国家安全法》、《立法法》(2015年修正)、《天津市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学习之后,天津市粮食局组织新一期的干部学法用法活动,将学习活动长期化、固定化。

本期学习内容为《行政诉讼法》(2014年修正)和《安全生产法》(2014年修订)。学习以局党组集中学习和处室分别组织学习两种形式展开。其中,《行政诉讼法》学习重点为保障当事人的权力诉讼、对规范性文件的附带审查、完善管辖制度、完善诉讼参加人制度、完善证据制度、完善民事争议和行政争议交叉的处理机制、完善判决形式、增加简易程序、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行政诉讼的监督、进一步明确行政机关不执行法院判决的责任;《安全生产法》学习重点为坚持以人为本,推进安全发展、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强化“三个必须”,明确安全监管部门执法地位、明确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职责、进一步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制度、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推行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和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