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统计局“六五”普法回望

28.12.2015  15:39

                               

1986年,党中央宣布全国普法开始,每五年为一个制定周期。2015年,是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收官之年,回顾“六五”普法之路,天津统计法治建设跨上了一个新台阶。广泛宣传以《统计法》为核心的统计法律法规是核心是要务。“六五”普法期间,市统计局在深入宣传宪法,传播法律知识的同时,深入扎实地开展了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制定规划  健全机构。“六五”普法伊始,市统计局就制定了《2011-2015年天津市统计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同时组建了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天津市统计“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市统计“六五”普法工作的组织实施。同时加强统计普法的队伍建设,组成了有153人参加的联络员队伍。这种有规矩可循、有上下联动的组织保障,夯实了普法工作的基础。

二、创新方式  提升效果。市统计局抓住2013年《统计法》颁布30周年的好时机,在天津市最大的门户网站——“天津北方网”,由主管法制工作的局领导挂帅,开展了系列统计普法宣传。此项宣传方式的创新与尝试,开创了与网络媒体联手普法宣传的新局面,联手以“统计通”手机彩信、微信、微博宣传《统计法》;在局域网主页和电梯间以LED大屏幕宣传《统计法》;利用天津统计信息网和《统计科学与实践》刊物等宣传阵地,密集、详尽地开展统计普法宣传。这些举措与现代信息技术密切结合,拓展了统计普法的平台。    

    三、抓住时机  强化宣传。市统计局抓住“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日活动的时机,搭建宣传平台,强化宣传态势,连续4年在全市开展了“统计法制宣传月”活动;还充分利用天津市人大和政协会议及中国统计开放日、夏季达沃斯论坛等时机,向社会各界和社会公众宣传《统计法》,增强统计法治意识;同时还积极参加国家统计局组织开展的各种普法活动,据统计,全市有16378名统计人员参加了《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知识竞赛答题,共上报统计普法宣传口号155条和统计法治征文96篇。在活动中,还积极撰写了一批统计法制文章,起到了很好的宣传效果。

四、教育培训  提高素质。市统计局利用各种机会,加强教育培训,提升政府统计人员依法统计意识。同时还在局域网上开设公务员普法学习、依法行政等专栏,组织在线学习活动。据统计,“六五”普法以来,全市统计系统开展了26  期不同层次的法律法规培训活动,有5600人次参加;局内干部每年学习法律知识时间累计超过50学时。

近年来,市统计局还结合统计执法检查证换发工作,对全市1100多名统计普法骨干进行了系统的培训和考试。据统计,“六五”普法期间,全市共制作统计法学习培训资料、普法宣传品和宣传材料等共186种,向各级统计机构、部门及统计人员、统计调查对象免费发放近5万份;编写了6.5万字的全市统计“六五”普法学习宣传教材《统计法知识读本》,印发达15000余册;印刷发送《统计法》单行本26000余册。

五、配合普查  大力普法         市统计局把普法宣传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把全国第三次经济普查宣传搞得有声有色。与《天津日报》合作开办了经济普查宣传专栏,摄制经济普查宣传片和播发公益广告等。据统计,在天津电视台、市内公交车、地铁移动电视和写字楼显示屏上,共播发经济普查公益广告3500多条。在大型普查中搞好普法宣传,在普法宣传中推进普查工作,是天津普法宣传的一大特色。

回望“六五”统计普法之路,法治中国的进程正在日益推进,统计法治的脚步正在加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