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天津市规划局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4.05.2015  12:49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14年10月28日至12月10日,市委巡视三组对市规划局进行了专项巡视。2015年2月13日,市委巡视组向市规划局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市规划局党组高度重视整改工作,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多次听取整改情况汇报,推动整改任务落实。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一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对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中的自由裁量权缺少有效约束,证后监管措施不到位,导致出现一些违规违法建设行为”问题,组织对规划审批审查要点和标准进行了全面梳理和规范,严格履行规划审批管理流程和三级会审管理制度,切实加强行政审批监管。对包括规划条件在内的各类规划许可审批成果变更,通过网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组织全市区县规划管理部门,排查采用建筑空间标注虚假、建筑数据计算不实等恶意设计的手段来实现偷增建筑使用面积的行为,切实维护百姓权益。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切实把好规划验收关口。二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个别领导干部自律不严,存在一些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问题,认真研究分析问题线索,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加强对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坚持抓早抓小,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防微杜渐。同时,集中力量对市委巡视组转交的3件问题线索进行核查,逐一提出明确处置意见。

  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方面,一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工作作风不够扎实深入”问题,针对公车使用、经费管理、调查研究、文件会议、出访接待等方面的干部作风问题,制定了《规划局改进作风规范行为八项措施》,逐一进行了规范。组织开展了“规划与百姓生活”党性实践活动,组织党员通过乘坐地铁公交、看病就医等多种方式开展调查体验,改变工作作风。二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以人为本理念不够牢固”问题,两级中心组围绕城市长远发展和百姓关心的重点问题开展学习。开展了“行政超市”研究,出台了提高社区、街区活力的实施意见,调整了居住区和小区组团规划指标,编制了老旧社区配套设施补建规划,解决了45个老旧社区非经营性公建用房问题,为完善城市功能、方便百姓生活提供了规划依据。三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执行八项规定还有不严格的地方”问题,严肃纠正了部分分局存在的违规发放补贴、劳务费、值班费等行为。对局属有关单位的“小账户”问题进行清理,清理合并了12个银行账户。对规划分局普遍开展一次财务审计,进一步规范分局的财务管理。对有问题线索的单位,驻局纪检组及时介入,开展专项督察。

  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方面,一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党组落实主体责任的意识还不够强,廉政风险防范工作不够扎实”问题,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办法》《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台账制度》,推动“两个责任”落实。修编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制度法规“口袋书”,利用多种形式进行廉政教育。开展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等专项检查,修订《重点部门关键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手册》,逐一排查划分风险等级,把岗位廉政纪律制度化。二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还不够充分”问题,纪检组从纪律检查机关的职能定位出发,严格依据党章规定要求加强监督。发挥行政监察监督作用,加大对失职渎职行为问责力度。强化局属单位纪检组织力量,为基层单位配齐配强纪委书记、委员。对过去3年反映的党员干部违纪问题线索开展“回头看”,重新梳理排查,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

  在选人用人方面,一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还存在选拔干部统筹不够”问题,在选拔任用干部中统筹考虑市局与分局干部队伍情况,加大市局与分局干部的交流力度。2014年对市内6个分局“一把手”的交流比例达100%,副职交流比例达46.7%。二是针对巡视组反馈的“超职数配备干部及个别分局风气不正”问题,制定超职数配备干部整改消化计划,及时消化解决。加强了对分局等基层单位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过程的监督,确保基层单位干部选拔公平公正。

  下一步,市规划局将在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把深化整改与加强作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与加强制度建设紧密结合起来,确保取得更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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