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法院三项措施打造从严管理新常态

18.03.2016  10:46

    近年来,天津高院紧抓干部队伍建设“牛鼻子”,把“严”字作为干部工作的主基调,解放思想、破解难题、厚植优势,以严求实、以常促实,推动形成从严管理干部新常态。

    一、踩稳“四个步骤”,探索完善法院工作人员统一招录机制,严把“进人关”

    天津法院重点着眼选人关,严控干部源头。2015年,全市法院共招考公务员196人,是近年来招考人数最多的一年,占全市招考公务员总数的14%,有513名考生进入面试阶段。从干部招录第一道关口入手,由高院组织,首次开展全市法院公务员招录统一面试工作,全程有84名考官、92名工作人员参加,全封闭历时三天。

    针对考生规模前所未有、工作难度前所未有、工作压力前所未有的难题,我们的具体做法主要有四点:第一点,搭建一个统一平台,即统一组织、统一程序、统一时间地点、统一题本和统一要求。第二点,搞好两个岗前培训,一是组织考官资格培训,高院从全市法院选派12名局级领导干部参加主考官培训,选派15名优秀政工干部参加考官培训,建立面试考官“蓄水池”;二是组织考前培训,高院政治部组织召开法院系统集中分类面试工作考前培训会,专门组织了面试模拟现场演练,现场面试,现场发现问题,现场解决问题。第三点,做好三个方面准备:一是调研先行,周密计划安排;二是明确分工,强化组织保障,抽调92名精干力量,分8个考务工作组,并任务明确到人、压力分解到人、责任追究到人;三是注重细节,做好服务保障,确保面试工作安全进行,为考生营造宽松舒适的氛围。第四点,把握五个重点环节:抓住入围环节,实行管理的全封闭;抓住抽签环节,实行考官与考生“双抽签”;抓住引导环节,实行各类人员的“三隔离”;抓住面试环节,实行同一职位考生由同一考官组面试;抓住监督环节,实行面试过程的阳光运行。

    总体来说,我们按照 “四步走”工作思路,探索完善招录机制,得到了法院系统考官、区县组织人事部门考官和考生的普遍认可,大幅提升了我市法院招考工作的社会公信力,向社会展示了天津法院的良好形象,从端口甄选了靠得住、过得硬、能放心的法院干部。

    二、抓实“三个延伸”,统筹建立三级绩效管理体系,严拧“管人阀”

    一是大力推进绩效管理从重点任务到全面工作延伸。2013年以来,我们坚持落实天津市委绩效考评工作,效果突出:第一,坚持突出重点,全面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和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将司法改革、司法公开、司法标准化等十项重要司法课题纳入天津市委绩效指标体系;第二,坚持创新驱动,在全国法院系统率先提出全面推进司法标准化的工作目标,并作为绩效管理的重要内容,围绕审判流程运行、案件质量问题认定等重点环节形成7个试点文件,在全市法院试行以管带促,明确审判部门干部行为准则和行业标准,使审判质效显著提升。第三,坚持全面推进,除考评重点工作外,还明确了50项具体任务及责任分工,打造任务分解、压力共担、责任传递、形成合力的工作局面,在年度的全市绩效考评中取得优秀等次,被市委作为政法系统唯一代表在全市进行典型宣传。

    二是大力推进绩效管理从机关部门到全院全岗延伸。我们以天津高院原目标管理实施方案和年终考核办法为蓝本,主要吸收最高法院和外地高院的考评经验和架构特色,制定了《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机关绩效考评工作暂行办法》,并及时根据每年审判形势实时完善考评指标,通过采取业务部门和综合部门分类考评、审判业务部门对综合部门的监督考评和部门亮点工作的互比互评等三个主要评比方式,把管理、奖惩和干部选拔任用直接与绩效考评相挂钩,在机关实行分类分层考核,全面拓展干部管理网络,管理效果全面提升。

    三是大力推进绩效管理从高院机关到法院系统延伸。我们反复探索论证《天津市法院系统绩效考评工作暂行办法》,专门提取全市三年审判管理数据进行模拟测算,废除不合理指标,重点把住立案、结案两头,以司法标准化文件为依托,考核三大平台内容,在全市法院营造创先争优氛围,推动全市法院各项工作全面科学发展。充分利用7类司法标准化文件,建立庭审评查、裁判文书评查、案件质量评查、司法公开评查等检查工作机制,将绩效管理自查自评和对基层的日常督查、司法巡查有机结合,运用绩效考评平台实现了对法院系统监督检查工作的新拓展。

    三、深化“三个手段”,重点打好管理监督组合拳,严扣“用人锁”

    一是坚决落实记实监督系统,扣住选任环节。天津市委把现代信息技术与干部监督工作有机结合,探索创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记实监督系统”,天津法院目前已在全市法院系统全面拉动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的记实链条,并延伸到科级干部任免,通过设置“任职资格、动议、初始提名、民主推荐、公示、任职”等11个功能模块、181个数据项,实现前后衔接、环环相扣,促进选人用人科学化,2015年度共登记783人。

    二是不断搭建法院管理模块,扣住审判环节。天津二中院结合司法改革重点工作,以提升司法公信力为根本尺度,创建并全面推行“两段式、不间断”审判模式,并制定出台了《关于对实施“两段式,不间断”审判模式人员考核办法》,丰富完善整体的考核评价体系,从根源上填补法院干部管理漏洞,从考核办法上完善整体管理机制。

    三是持续推进挂职锻炼工作,扣住考察环节。为贯彻落实中央和天津市委关于加强干部交流和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工作的最新要求,我们注重合理搭建挂职干部选拔梯次,不断建立健全跟踪考察制度,通过尝试把考察“镜头”前移,在双向锻炼工作期间管好干部、用对干部、看准干部,对提前暴露的问题进行任前指正,对需要纠正的方面进行事先管理,切实发挥了“试金石”的作用,已逐步形成了具有天津特色的全市法院双向挂职锻炼长效机制。市委主要领导和天津高院院长高憬宏多次作出批示,对任前锻炼和事先管理机制给予充分肯定。自2013年以来,共选派122名干部上下双向交流,有多名干部通过挂职得到了提拔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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