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疾风厉势惩治“微腐败”

05.01.2017  00:01

  “2016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346件,处理442人,其中,党纪政纪处分338人,移送司法机关34人,同比分别增长125%、146%、106%、89%,挽回经济损失5799.22万元。”这是天津市纪检监察机关整治基层“微腐败”交出的“年度成绩单”。

  一个个数字的提升,彰显了天津市委、市纪委坚持从群众最关切、最急需解决的问题入手,疾风厉势惩治基层“微腐败”,铲除“蝇贪、蚁贪”之害,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的坚定决心和实际成果。

  为摸清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突出表现,2016年初,天津市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组成10个调研组走村入户开展调研,面对面了解情况。市纪委召开区县纪委、派驻机构负责人集体约谈会,就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严查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当面交任务、压责任,推动监督执纪问责上下同频共振,确保压力传导不衰减、不弱化。

  该市建立“市纪委统筹组织、各区和部门党委(党组)负主责、职能部门发挥作用、各级纪委监督执纪问责”的工作机制。对2013年以来反映基层问题信访举报线索“大起底”,共梳理问题线索866件,分2批次确定挂牌督办问题线索110件,采取发函交办、例会催办、实地促办的方式,推动快查快结。针对“微腐败”案件暴露出的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该市做好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督促各职能部门扎牢制度的“笼子”,多角度防控。

  各区和部门党委(党组)担负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采取层层签订责任书、集中约谈等方式向乡镇、街道和基层单位传导压力,建立重点问题线索核查台账,边梳理、边核查、边销账。市纪委聚焦重点领域,集中开展专项整治,从严查处“小官巨贪”和啃食群众获得感问题,扫除损害党同人民血肉联系的“拦路虎”。

  该市纪委把贪污挪用、侵占骗取土地征占、旧村改造补偿款,虚报冒领、克扣侵占惠农支农资金等7类问题作为专项行动的靶子,从严纠处问题。与落实中央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紧密结合,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开展基层干部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让正风反腐给老百姓带来更多的获得感。巡视整改期间,全市共查处基层腐败问题62件,处理82人,移送司法机关6人。

  与此同时,该市还依托市纪委门户网站设立曝光专区,建立“定期曝光、集中通报”制度,每月在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和市纪委网站点名道姓曝光一批典型案例。2016年,共曝光48起48人,起到通报一事、规范一域,曝光一人、警醒“四邻”的效果。(作者:王冰 宁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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